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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大黄蚬”被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
作者:张艳 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张艳 记者王文郁)今年7月,由辽宁省东港市黄海水产品行业协会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东港大黄蚬”,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第一批备选名单,成为被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产品技术规范的商标企业。
  辽宁省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柳广义向记者介绍,根据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协议谈判结果,中方需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清单中相关地理标志的中英文技术规范。地理标志“东港大黄蚬”的产品类别是水产品,曾于2011年9月13日以农业部第1645号公告申请中国/欧盟成员国原产地的保护。今年7月份,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协助该市黄海水产品行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地理标志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专题调查表和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产品技术规范等资料,并明确了地域保护范围,力促“东港大黄蚬”得到中国/欧盟成员国原产地的保护,顺利步入欧盟市场。
  据悉,东港大黄蚬是捕捞于辽宁省东港市境内近岸海域的野生和人工底播养殖的贝类。“东港大黄蚬”贝壳略呈三角形,两壳对称,4厘米以上个体壳高为壳长的3/4,壳宽为壳长的1/2。壳顶略偏向前,壳面黄褐色,由壳顶至腹缘有宽度不等的浅黄色和黄褐色相间的放射带或放射条纹。东港大黄蚬生活在水温-1.9℃-31.5℃、盐度8.6‰-34.8‰的浅海和潮间带,埋栖在2厘米-7厘米的泥沙中,移动性较强。东港市近岸海域所独有的海况条件,独特的海域环境和丰富的饵料生物,造就了东港大黄蚬个大、品质好等特色,现已成为高档水产品和备受消费者青睐的海鲜美味食品。
  柳广义表示,今后“东港大黄蚬”地域范围内的大黄蚬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己获登记保护的“东港大黄蚬”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东港市黄海水产品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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