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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报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向社会通报了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免职、行政记过等处分。吉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区学校根据《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对照自身工作实际,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

案例一

  今年5月29日,敦化市红石乡学校举办庆“六一”趣味运动会。运动会当天,该学校违规收取红石木器厂、敖腾生物等个体单位赞助,共计收取赞助款6800元。同时,在学校门口利用黑板晒出了赞助单位名单及礼金数额,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经敦化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红石乡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退返赞助款,并免除张正和校长职务。

案例二

  松原市吉林油田实验中学在2013年违规给学校高一、高二学生订阅松原市油区教育处教材站经销的教辅材料,理科生每人收取311元,文科生每人收取309元,共计收费15.47万元。2013年至2014年4月份,该校组织高中学生上晚自习,违规收取晚自习费共计36.64万元。
  经松原市油区教育处研究,决定免去郑喜顺校长职务,对违规收取的教辅材料费和晚自习费全部清退。

案例三

  今年3月至5月期间,舒兰市法特镇中心校在开展学生乘车安全试点工作中,默许电信公司到校园内宣传、销售手机终端产品,卖给学生家长865部手机,销售额总计29.95万元,违反了《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中严禁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的规定,属于顶风违纪。
  舒兰市教育局决定免去法特镇中心校主管安全工作姜乙源职务,给予法特镇中心校校长胡金瑞行政记过处分,售出手机全部予以清退。

案例四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在长白移动公司开展“校讯通”业务中,默许移动公司到校内安装“校讯通”设备,并违规组织班主任在各班推广业务,全校693名学生共有565名学生订购了这项业务,移动公司每月从学生家长的手机话费中扣除10元话费,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校长郭修喜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要求全县各校不得组织参与“校讯通”业务宣传、订购活动,全面清退“校讯通”业务。

案例五

  2009年至2013年,永吉县三十五中学订阅《现代中学生》杂志共计1021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共计4.68万元;2013年超标准订购校服,多向学生收取4.38万元;2014年违规代收1015名学生保险费7.6125万元,违规代收336名学生医疗保险费1.008万元;2013年3月至4月,违规收取初三晚自习费4.48万元;2014年违规超标准订购教辅材料0.425万元。
  目前,永吉县教育局已经停止永吉县三十五中校长刘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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