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陈秋伊 记者薛庆元)8月4日,本报刊发了《装修刚动工就涨价 业主落入合同陷阱》,报道了南京老史装饰设计工作室(以下简称老史装饰)与南京市民朱先生在签订装修合同后,在装修工程动工时要求追加工程款1.5万元而产生的装修纠纷。
稿件刊发后,南京市工商局秦淮分局中华门工商所工作人员组织老史装修负责人史春光和朱先生在老史装饰设计工作室进行再次调解,最终达成处理意见:1.虽然设计当中有所疏漏,但是设计工作确已完成,扣除5000元设计费以作补偿;2.因房屋在停工前已完成墙面拆除和部分工程,所以扣除工程费1000元,最终老史装饰扣除了设计费与工程款共计6000元,将剩余的31500退还给朱先生,双方于当场签署了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书。
截稿前,记者再次联系到朱先生,朱先生表示已经收到了老史装饰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