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小企业如何突破融资“瓶颈”、增强发展后劲?近日,笔者从四川省宜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获悉,该县工业园区企业四川惊雷科技公司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以自有“惊雷”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物,获得了宜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1000万元贷款。
据了解,为了配合宜宾县全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宜宾县工商局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强化指导等举措,获得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出台了一系列商标战略实施举措,为大力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县工商局在了解到惊雷公司急需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解决发展难题的意愿后,急事急办,派专人跟踪办理,全程提供政策咨询、资料准备、表格填写等一条龙服务,并加强与信用社、商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协调,在短短7天之内,便使惊雷公司顺利领到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并成功地从银行获得贷款,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把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实行质押融资,体现了工商部门的改革精神,更考量银行承担风险的信心和勇气。”惊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光滏真诚地说,“金融诚信要靠我们企业和工商、银行三方来共同打造。”
据悉,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一件商标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为该注册商标的全体所有人。借款人必须以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专用权一并作为质押。
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核实相关的情况后对准备质押的商标进行评估,然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商标权的质权登记,贷款人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发放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额度以质押商标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按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也可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廖时权 吕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