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是指一个人使用大量的现金卡、信用卡,但负担不出缴款金额或是以卡养卡、以债养账等方式,一直在还利息钱的人。
据悉,卡奴一词最先源于我国台湾,其金融主管部门将连续3个月无力偿还银行最低还款额的人定义为卡奴。
卡奴产生的主要原因:
1.奢侈性消费。
2.无目标的刺激性办卡。
3.收入中断。例如公司恶性倒闭积欠薪资或收入不稳定。
4.急难性支出。
5.道德风险。
6.信用扩张。例如信贷+信用卡+现金卡的总额度,超过实际月收入的22倍。
7.银行的惩罚性违约金,导致利滚利。
8.继承已逝世亲友的负债。
9.投资失败。
10.受到诈骗,因而购买高价但低价值的商品或服务。
11.负债整合,越整合欠债越多。例如部分银行的卡债整合,大多有时间限制的优惠利率,再加上手续费,将导致旧债未清,再加新债。
12.信用卡套现,与刷卡商店串通,假消费进行刷卡,再由店家支付一定比例的现金给刷卡人。
13.信用卡遭到盗刷,即使已报警,并调阅刷卡商店内的录影记录,证明非其本人的刷卡消费,银行仍不愿撤回其刷卡记录。
(钟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