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加强对流通领域毛巾类商品的消费指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对该市部分商场销售的毛巾类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有4个批次的样品不达标,不达标率为22.2%。
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由哈尔滨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该市沃尔玛(友谊路店)、远大、新一百、家乐福(新阳路店)等大型超市购买了18个样品,涉及上海、福建、青岛等地区生产企业12家,样品基本涵盖了哈尔滨市场上消费者购买较多、销售量较大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本次比较试验共对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耐洗色牢度、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吸水性、断裂强力等9个项目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有4个批次的样品不达标,不达标率为22.2%,问题主要集中在标识和使用说明不规范、虚标棉纤维含量以及吸水性不合格等方面。不合格样品分别是,标称中山市恒立针棉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奇剪影毛巾和恒立毛巾、标称上海秀棉织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日绵毛巾、标称上海博兴家用纺织有限品公司生产的无捻纱彩条割绒面巾。
此次比较试验中,所有样品的pH值、甲醛含量、耐洗色牢度、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断裂强力6项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哈尔滨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毛巾时要注意看标签标识。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毛巾名称、商标、生产厂家、纤维成分与含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编号、产品等级等。另外还要看毛巾的做工是否考究,如缝制线路是否顺直、表面是否存在线头,看对称部位是否对称,主要部位是否存在色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