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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全局 突出重点全面做好明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作者:田珍祥


  明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重大意义。我们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总体工作的要求,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狠抓改革措施落地,不断创新、优化监管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环境。
  1.深化落实改革举措,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要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改变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行业准入条件的观念,真正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要继续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围绕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改革企业集团登记,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要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2.按照负面清单管理的理念,推进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加快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国务院正式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做好登记注册工作,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要加强对上海自贸区试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评估研判,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机制。3.多措并举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要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真正体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探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照三号”,积极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要加快国家法人库建设,协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方案建设,继续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建设方案,探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的有效运用。4.鼓励投资创业热情,积极扶持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创设和发展中的问题,总结推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抓好政策落实。要开展小微企业跟踪分析,从地域、行业、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多维度分析企业发展和经营情况,对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要抓紧启动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推动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是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关键。要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努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1.创新监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固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处理好企业、行业、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严格依法监管,公正严明执法。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先照后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
  2.依托信息公示推动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要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要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协调,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联动,探索统一执法模式,形成协同监管合力。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动部门间构建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要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为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及其他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要积极参与竞争规则的制定,在规制行业垄断、制止地区封锁、规范政府扶持行为等方面,推动统一竞争规则的制定,完善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要把竞争政策引入市场监管,注重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同,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竞争政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4.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全力推进网络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顶层设计,完善规制体系,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强化合同监管,加大对重要行业领域“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继续推进商标审查体制改革,逐步扩大网上申请范围,推进商标评审公开化,提高商标审查和评审效率,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大力推进品牌经济发展。要继续实施广告战略,宣传和落实好新修订的《广告法》,强化广告监管,以传统媒体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地区和媒体广告信用发布制度。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继续指导广告业发展。要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研究加强预防管控相关措施。加强对直销违法违规行为新动向的分析研究,强化监管,规范直销企业行为。要探索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新机制。继续依法开展各项经济检查工作。

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既是扩大消费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把消费维权工作推上新台阶。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改善消费环境。要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责令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要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继续开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领域执法行动,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要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加强对12315诉求筛查,排查重大案件违法线索,推进“诉转案”工作。综合运用工商职能,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2.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协会8项公益性职责,要结合新《消法》的实施和消协换届工作,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维权组织的作用,主动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平台,努力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要加快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12315工作体系,完善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讯受理功能,加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积极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一体化、效能化,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
  3.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提升服务决策水平。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数据资源挖掘,加大消费维权信息归集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12315数据信息的资源优势,完善12315数据标准和知识库,加强消费维权经济分析专家队伍建设。加强消费者诉求、商品质量抽检和消费市场状况分析,深入研究消费维权数据变化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秩序状况、消费维权状况的内在联系,逐步完善数据分析模型和12315消费维权指数系统,研究建立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体系。
  4.完善消费维权法律制度,加强消费宣传和教育引导。全面梳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办法》和电子商务企业落实新《消法》指导意见,参与国家商品质量强制性标准制定,为消费维权工作夯实制度基础。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执法检查,推动新《消法》深入实施。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消费引导,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消费知识,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理念。

着力提升“四种能力”为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队伍建设的观念、体制和方式方法,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要加强立法立规,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加快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重大案件监督函告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面向全系统和全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基层干部法治培训,推动工商系统法治化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2.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要树立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把运用好信息、网络、大数据技术和资源,作为履行好职责、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途径。数据资源作为一种新资源,越挖掘利用、资源越丰富,数据分析利用的意义和作用就越大。要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确保规划建设的统一性、完整性、系统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在省级范围内统一建设模式、统一经费保障。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等系统功能。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推进全程电子化管理。要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以市场主体信息为基础,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大数据资源体系。要深度挖掘工商信息资源,加强数据的分析应用,注重发挥工商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优势,研究建立工商数据综合分析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夯实信息保障基础,为深化改革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化支撑。
  3.提升综合研判能力。综合研判是重要的基础工作。总局、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加强理论学习,培养战略思维,善于站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纬度上思考研究问题,切实增强对大局的把握,自觉把工作放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省以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了解把握政策法规执行中面临的难点和问题,了解大局,掌握实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总结解决问题的经验,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和报告,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系统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宣传工作成效,为全面做好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提升队伍工作能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三个自信”。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总局行政学院和各级党校、培训机构的作用,围绕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国家整体外交战略,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建设。要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四风”整治,推进作风进一步好转。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全系统“一盘棋”思想,实行统一市场监管,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建立统一的12315维权体系,实行统一的业务培训,增强系统意识,提高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要更加关心和重视基层建设,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新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本报记者田珍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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