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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信息公开:跟你有啥关系?
作者:吴博峰


    ■吴博峰
  今后,汽车4S店的维修费用收费必须要透明,与市场接轨,杜绝高价垄断。上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业内人士预测,该办法实施以后,将与或将修订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双剑合璧,进一步削弱汽车生产厂家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在汽车的售前、售后环节均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这对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近年来我国汽车维修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较好地适应了汽车产业和汽车社会发展,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汽车维修需求,但是也存在市场结构不优、发展不规范,消费不透明、不诚信等问题。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所有维修企业平等享有获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权利,促进汽车维修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汽车维修质量,汽车维修业向着现代汽车服务业转型升级。
  《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要求,汽车生产者应建立、完善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本企业获得国家CCC认证并已上市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并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汽车车型维修技术信息应当在车型上市10年内保持公开状态;超过10年的,汽车生产者可以将相关车型信息存档,但仍须公布相关车型信息的索取和获得方式。
  对于厂家处于严格保密状态的“禁区”,《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生产者可以免于公开涉及车辆防盗控制系统(含汽车钥匙)的编程、设置等信息;防止车辆动力系统和排放诊断系统(OBD)原始数据记录被篡改、擦写的有关技术信息;涉及汽车生产者商业秘密、影响汽车生产者依法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有关信息。
  消费者反映集中的4S店维修收费高和零配件垄断问题,《征求意见稿》表示:“汽车生产者可依法对维修技术信息自主定价,但应公平、合理、科学地设定信息服务价格,确保各类维修经营者、消费者付费标准相当,与汽车维修总费用相称。”维修诊断工具及设备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等相关经营者,应积极运用汽车生产者提供的维修技术信息研发、生产各类专用汽车维修诊断工具及设备、适用于各类车型的同质配件,为各类维修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充分的市场选择。
  对于因维修引发的纠纷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类维修经营者,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维修质量责任。因维修者维修不当或使用假冒伪劣配件造成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由维修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鼓励原厂配件企业、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允许授权配件经销企业、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或终端用户转售原厂配件;车主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
  据悉,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定期组织对汽车生产企业车型维修技术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新车型上市3个月未能有效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的,撤销该车型有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3C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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