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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 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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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各种新型消费问题不断出现,经营者侵权形式更加多样化、手段也更加隐蔽复杂,对消保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对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规模、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至关重要,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工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以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消法》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契机,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积极探索维权新机制;汇聚各方资源,形成消费维权的合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重庆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 黄波
  重庆工商将认真抓好个体维权与群体维权、事后调处与事前防范、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三个结合”;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问题发现、诉求反映、纠纷调解、应急处理“四大机制”;做到12315系统无缝链接,解决消费维权 “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 徐京
  重庆市消委会将进一步完善投诉调解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能;抓好投诉和解工作,把消费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企业约谈机制,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消费者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习惯;加大消费维权信息归集、整合和分析力度。
四川
四川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 万鹏龙
  2014年是四川工商改革年,全省工商系统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500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37万元。
  2015年是四川工商法制年,我们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贯彻实施《消法》为抓手,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 肖向荣
  四川省消委会将依法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尽心竭力。进一步宣传普及《消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抓手,引导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逐步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杭州
杭州市工商局局长 陈祥荣
  杭州工商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消法》,积极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助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发扬敢打敢拼的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 杨渌逸
  杭州市消保委将继续立足职能,创新务实。加强商品质量监督,强化风险提示和消费提醒;加大对“霸王条款”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诉转案”;加强网购平台管理。进一步推进社会维权共治,完善国民消费教育体系,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成都
成都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 郭晓鸣
  成都工商要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转理念、转态度、转质量”,在“升技术手段、升畅通扩面、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12315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一会两站”功能,提升维权效能,着力构建消费维权的“成都标准”。
成都市消协秘书长 庄卫兵
  2014年,成都市消协以宣传贯彻《消法》为主线,以消费者满意为最高标准,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畅享消费。
西安
西安市工商局局长 赵长春
  西安工商将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工商”为主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全面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西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西安市消协秘书长 李安邦
  西安市消协将继续在维权救助、社会监督和消费教育引导等方面做出更有成效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深入钻研消费维权业务,做到懂法规、能调解、会监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向消费者发布更多的消费警示,让消费者在消费时能够更放心、安心。
陕西
陕西省工商局副局长 郑成瑞
  陕西省各级消协组织将紧紧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把握好《消法》赋予消协的新定位、新职责;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努力把消保维权工作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陕西省消协秘书长 刘春阳
  陕西省消协将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抓手,创新消费教育和引导的模式,引导消协专家和律师团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共治体系的探索,全力打造一个让消费者自由畅享的消费环境。
宁波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消保委主任 陈红萍
  面对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宁波市消保委将立足当前、脚踏实地,着眼长远、开拓奋进,围绕“四新”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完善消费维权新机制,打造维权网络新体系,提升维权服务新水平,塑造消保委组织新形象。
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 侯友杰
  宁波市消保委将从以下7个方面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大力宣传贯彻新《消法》;加大消费教育工作力度;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力度;构建大消保大维权格局;建设一支善调解、会调解的维权队伍;健全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体系。
青岛
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 段启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出了明确阐释和要求,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强劲的法治力量。在中消协的正确引领下,全国各级消协组织一定能把握住新的历史契机,再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的辉煌。
青岛市消保委秘书长 于旭辉
  消费者权益保护步入新的历史时期,“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的提出,更加明确清晰地指出了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新的方向。青岛市消保委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各界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沈阳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述静
  2014年,沈阳市消协以贯彻落实《消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村屯、商企、学校等活动,营造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5年,沈阳市消协将依法履职,主动适应新常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形成社会共治。
沈阳市消协秘书长 王金文
  沈阳市消协将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主动搭建社会平台,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及时反映消费者呼声,加大了消保维权力度,高效解决消费纠纷,做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
哈尔滨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协会长 李纪元
  哈尔滨市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们将打造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的工作格局。这是一个新机遇,也是一种新挑战。我们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抓紧抓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推动消费维权事业上新台阶。
哈尔滨市消协秘书长 林安林
  2014年,哈尔滨市消协积极创新,努力履行《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8项职能,消保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中消协和省消协的指导下,在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超越自我,全力推进消费维权事业的创新发展。
南京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会长 王之熙
  2015年是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年,南京市消协将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进一步凝聚社会共治力量,提升维权效能,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南京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 许明
  2014年,南京市消协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使新修订的《消法》在广大市民心目中扎根。
  2015年,南京市消协将围绕适应新常态、探索新机制和传递正能量这3大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为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营造放心和谐消费环境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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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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