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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12件实木工艺品材质以次充好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该市全实木工艺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抽查的50件商品中,有27件样品不符合其明示的商品材质,不合格率高达54%。主要问题为产品存在以次充好、真假混杂、标示误导等。
  据介绍,上海市消保委通过连锁建材家居卖场、百货商场、珠宝首饰专营店、宾馆酒店以及网络平台等销售渠道,共购买了50件商品(实体店35件,网络平台15件),其中实木手串29件,实木茶盘8件,实木摆件挂饰13件,价格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经检测,有12件样品的材质与其明示完全不符,存在用低价或者材色接近的木材冒充名贵木材之嫌。如上海起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礼盒珠联璧合”(标称生产单位:重庆谭木匠工艺品有限公司;标称规格:13颗),其明示材质为条纹乌木,实测木材为黑酸枝。条纹乌木和黑酸枝皆为红木类木材,木材材色接近,皆为黑褐色,但是条纹乌木的市场价格较黑酸枝高,商家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另有1号店出售的男式单圈手链(印尼沉香)等样品材质也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有3件样品的材质存在掺杂掺假材质、以次充好的情况,如由上海梦创家具有限公司销售的金丝楠木手串(标称规格:Φ20mm*12颗),明示材质为金丝楠木,经检测样品中有楠木和白兰两种材质。专家指出,白兰是一种较普通的木材,其材色、材质与楠木相近,冒用或混用在价格节节攀升的楠木中,经营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另有12件样品使用不规范名称,采用近似名贵材料名称标注商品材质。据专家介绍,源于消费者对“檀”、“黄花梨”等材质的喜爱,一些商家在材质名称中随意编造、加入“檀、黄金、黄花梨”等字样,采用近似名贵木材名称标注商品材质,以提高商品的价格,像黑檀、红檀、大叶紫檀、樱檀木、大叶黄花梨和黄金木等皆为不规范的木材名称。如由上海盛地家居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檀如意连底座(标称规格:约500*100*100(mm)),其明示材质为红檀,实测材质为红铁木豆,非红木材质。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工艺品前,一定要事先了解相应木材的特征,咨询有关专家,减小购买风险。在购买时,可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商品的材质或者提供材质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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