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教育基地 组建志愿团队 出台联动制度
沈阳市56家保险企业接受“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标牌。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文/摄
联系社区,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进社区系列活动,让消费者在家门口接受消费教育,学会依法维权;联合相关行业,积极构筑消费维权网络,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促成消费纠纷在消费场所内及时解决……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1年多来,该市消协以实施新修订的《消法》为契机,立足消费维权职责,不断将消费维权工作向最基层推进,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携手共治,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建立示范基地消费宣传进社区
3月13日,在节气上虽然早已入春,但沈阳市仍春寒料峭。下午13时30分,记者在沈阳市沈河区多福社区东门看到,沈阳市消协的多位同志,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摆好宣传展板,备好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向过往的社区居民宣传《消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热情的笑容,耐心的讲解,让人感受到丝丝暖意。
如何识别虚假宣传广告?怎样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10块展板以漫画配文字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向社区居民介绍日常消费生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年过花甲的李老汉买菜归来,看到小区门前在进行维权宣传,赶紧凑了过来,提着菜,认真观看消费维权展板,并领取了一本消费维权知识手册。老人对记者说:“虽然年纪大了,但消费知识还是要不断学习了解,如何维权也应该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在当天活动现场,沈阳市消协副秘书长金霞告诉记者:“市消协制作了生动有趣的课件和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还编印了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用于在社区开展消费教育。”
沈阳市消协秘书长王金文告诉记者,2014年沈阳市消协以保护消费者权益进社区、进村屯为抓手,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进千个社区、建百个示范基地的目标。目前,已在全市建立社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19处,开展国民消费教育课495场。
“消协组织的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村屯工作,得到了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他们积极协调场地、布置会场、组织人员,为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王金文说。
组建志愿者团队开展维权宣教活动
近年来,沈阳市消协广泛招募律师、专业人士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特别是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发布后,作为消协编制外的重要维权力量,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在沈阳市消协的组织带领下,在做好普法宣传和维权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王金文告诉记者,去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法》实施后,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更好地了解、掌握《消法》,沈阳市消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消法》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媒体上解读《消法》亮点,编发了10万册《消法》宣传读本。一方面,消协业务骨干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宣传《消法》,提供咨询服务;另一方面,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团,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宣讲团及服务小分队,将《消法》宣传读本带到国民消费教育大讲堂上,宣传《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成员在沈阳市消协的带领下,经常深入到社区和村屯,向消费者讲授与保健品消费相关的知识,以及网络购物时的注意事项,家电节能、保养、正确使用的方法;参与消协组织的消费咨询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在农村举办的真假商品辨别活动现场,也经常有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身影,他们与消协工作人员一起,向村民宣传《食品安全法》的有关知识,开展农资选购知识解读、农资使用技巧、维权途径介绍等宣传教育活动。
构建维权网络开创共治新格局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了践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沈阳市消协与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沈阳市56家保险经营企业,举行保险行业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签字仪式暨保险行业消费者满意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会上,沈阳市消协副秘书长么红波宣读了《关于在保险行业开展消费者满意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保险经营企业代表结合中消协年主题就做好保险业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发言。沈阳市工商局、市消协和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导,为保险企业颁发了“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标牌。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承诺:建立维权服务站后,一般性保险消费纠纷力争在保险公司内解决好,遇到难调解的投诉,保险公司无法解决时再转交消协处理。
近年来,沈阳市消协经过不断建立、整合、拓展和创新,已在全市经营场所、公用企业和行业组织及社区、村屯建立消费者维权站2350个,方便了消费者就近投诉,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在店内;与市家具协会等11个行业组织,建立了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消费宣传教育协同开展、消费者投诉共同调解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了消费侵权调解查处联动制度,实行违法侵权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介入查处、联合调解、公开披露和记入信用记录的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副会长杨述静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不发生新的变化,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沈阳市消协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合作机制,有效整合了消费维权资源,建立了多元化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作为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维权新格局的重要一环——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的建立和保险行业消费者满意创建活动的启动,标志着沈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又踏上了新起点。
据悉,今年沈阳市消协将坚持以“加强消费引导、强化纠纷调处、创新维权机制、推动社会共治”为指引,积极探索和创新消费维权体系,主动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不断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向社会延伸。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而形成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