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今年一季度监测到1688条次违法广告
本报讯(记者贾珺)4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工商局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重点网络媒体首页页面广告729653条次,其中共监测到违法广告1688条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51条次。北京市工商局各工商分局对监测下派的违法广告均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改正或行政告诫处理。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监测到的违法广告中,广告违法量位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依次是人用药品、医疗诊疗服务、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和服装鞋帽。此五类广告的违法量共1039条次,占全市违法广告总量的61.55%。与2014年同期相比,医疗诊疗服务、医疗美容和房地产类广告违法量上升了81.79%,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广告违法量均有所下降。
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药品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符;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发布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广告;药品广告中未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北京市工商局在2015年一季度对8条严重违法广告予以了曝光,其中人用药品类广告2条,分别是:霍氏牌益气聪明丸、糖尿乐片;食品类广告2条,分别是:普健硒胶囊、秘鲁玛卡;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3条,分别是:拜尔昊城口腔医院、空军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德贝植牙;医疗器械类广告1条:太空腰带腰部解压器。
据介绍,北京市工商局将于2015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净化首都广告市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