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本来购房款是42万多元,开发商竟给开了55万多元的购房发票,整整多开了12万多元,这样一来导致我多交了3800多元的契税。那么,多交的契税该不该由我承担呢?”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消费者杜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消费者
换房换出了麻烦事
杜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5月31日,他与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杜先生购买济南恒大绿洲20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屋,建筑面积为99.84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4709.77元,房屋总价470223元,优惠后为468528元。后因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开发商将杜先生所购房屋换为济南恒大绿洲8号楼2单元1303室房屋,建筑面积为92.13平方米,单价不变。
杜先生对记者说,因两套房屋面积相差6.87平方米,经与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开发商同意退给杜先面积差价44169元。换房后,杜先生实际交给开发商购房款424359元。让杜先生弄不明白的是,当他去拿发票时,发现工作人员实际开的发票上写的购房款金额为552295元,竟然多开了127936元。
“即使加上开发商退的面积差价44169元,发票上也多开了83767元,这到底是什么钱呢?我算来算去怎么也算不明白。”杜先生说。这样一来,杜先生多交了3838元契税。后来,杜先生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回复称发票已经开了就不能再改。
开发商
收据是多少就开多少
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是按照杜先生手里的收据开的发票。也就是说,开发商给杜先生开了多少钱的收据,最终就要开多少钱的发票,这个可以去财务查,错不了的”。
杜先生说,自己手里的确有552295元的收据,他也弄不明白为何工作人员会在收据上开552295元,换房时开发商明明已经退给自己4万多元补偿金了,既然退了补偿金为什么不按实际收款金额提供购房收据呢?还有发票上多开的到底是什么钱呢?
山东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品牌部李经理向记者表示,将尽快联系落实此事并给予记者答复。
截至发稿,记者没有接到李经理的回复。
律师
多交契税由过错方承担
5月4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律师、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杜先生遭遇的因发票多开金额而需额外支付的3800元契税应当由过错方承担。杜先生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依约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付款等义务,只是因开发商不能按期保质保量交房而导致合同变动及修改购房款。消费者只需要按照新合同约定的数额交款纳税,不能再为开发商的违约买单。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享有知情权。对于杜先生的疑问,开发商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