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业主将下水管安装到了黄先生家阳台房顶。
■张梦夕 本报记者 朱海 文/摄
江西省南昌市的黄先生在验收新房时,发现楼上业主竟然把下水管铺设到了自家卫生间和阳台的房顶。横七竖八的下水管不仅非常不雅观,最重要的是,日后一旦楼上的下水管发生泄漏,那自家阳台和卫生间可就遭了秧。黄先生将事情反映给开发商后,对方竟以“楼上楼下业主纠纷”为由拒绝担责。半年过去了,房顶的水管始终没有移除,无奈的黄先生只好向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
楼上下水管装到自家房顶
2012年7月底,黄先生花费190万元,在南昌市世茂天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双方约定,2014年6月30日之前交付。
2014年7月初,黄先生收到了收房通知前去收房。谁料进入自家1501室新房后,就发现阳台和卫生间的房顶上竟然悬挂着数根下水管。仔细一看,这些下水管是从楼上顺延下来的。黄先生说,这些下水管不仅给他日后的装修增添了麻烦,而且一旦发生泄漏,那自己家里就可能会一塌糊涂。
除了自家是这样的情况,黄先生还了解到,隔壁1502室和他家的情况一模一样。为此,黄先生联系上1502室的业主吴先生,两人一起到同户型的其他业主家查看,发现只有他们两家阳台和卫生间房顶上的下水管是从楼上顺延下来的。原来,楼上1601、1602两套房是同一个业主购买的,这位业主打通了两套房,且早在2014年3月就收了房,开始装修。到黄先生等人7月收房时,楼上的装修已经完工了,并把自家的下水管延伸到了楼下的1501室和1502室。
鉴于自家的房顶被别人安装了下水管,黄先生和吴先生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和楼上业主协商拆除下水管,并将房顶恢复原样。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那些下水管依然存在,开发商也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2014年年底,气愤不已的黄先生向江西省消协投诉。
多次交涉未能整改
收到黄先生的投诉后,江西省消协工作人员分别联系了南昌世茂天城小区的开发商——南昌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及小区的物业公司。但两家公司都答复称:“这是楼上楼下业主之间的矛盾,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得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回复后,黄先生更加气愤:“为什么开发商规定的统一收房时间是2014年7月初,而1601室的业主却可以在当年3月就开始装修?如果不是物业开的门,1601室的业主又是怎么将下水管安装在我家的房顶?我还没有收房,怎么就变成了‘业主之间的纠纷’?开发商和物业完全是在推脱责任!”
为此,2015年2月11日,江西省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约谈了南昌世茂天城小区开发商负责人李国峰和业主黄先生、吴先生。李国峰称,2014年3月,购买了1601室、1602室的业主陈先生找到开发商,称自己购买了相邻两套房,想提前收房装修。考虑到当时房子已经建好,开发商便答应让其提前收房。而在交房前一段时间,所有新房的大门都是敞开的,所以陈先生就在那时将下水管安装到了楼下。
李国峰还说,当物业工作人员发现陈先生将下水管安装到了楼下业主的卫生间和阳台的房顶后,当即对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拆除安装在楼下业主家的下水管,并对墙面进行恢复。当时,陈先生也同意了,称会尽快解决问题。可当物业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依然没有整改。此时,陈先生坚称,新房已经装修完工了,下水管无法改动。
物业和开发商表示对此事难以处理:“既不能强行拆除陈先生家的下水管,又怕事态扩大,所以只能一边和陈先生协商拆除下水管,一边安抚楼下的黄先生和吴先生。”
对于开发商的表态,黄先生反问说:“如果一直协商不了,那么我们是否都可以效仿16楼业主的做法,将下水管安装到楼下的阳台和卫生间房顶上?”
最终,在王军的耐心调解下,李国峰承诺再向陈先生发一封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安装在1501室和1502室房顶的下水管。否则,由物业派出工作人员强制拆除。
开发商应负责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的董斌律师。董斌对记者说,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业主交付符合约定的新房。本案中,陈先生将下水管安装在楼下业主家的阳台和卫生间房顶上,侵犯了楼下业主的权益,应该向楼下业主道歉并主动拆除水管。此外,黄先生等业主还没有收房,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协商拆除下水管并恢复墙面的责任毫无疑问应由开发商承担。
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姚红珍提醒说,消费者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向开发商反映,不要急着收房。本案中,陈先生将下水管安装在楼下业主新房的卫生间和阳台的房顶,占用了楼下业主的空间,开发商既可以要求陈先生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也可以安排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拆除。其次,由于下水管问题没有解决,黄先生和吴先生一直没有收房,开发商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两位业主补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