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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严控烟条例”即将实施
对违法吸烟者就要严厉处罚
作者:田珍祥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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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田珍祥

  6月1日起,京版“最严控烟条例”即将实施。北京全市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将禁止吸烟;室外也对吸烟多有限制,如排队时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万元罚款,这是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此外,北京将推行违法吸烟行为公示制度,餐厅、娱乐场所、写字楼等违法被查处3次以上,将向社会公示一个月。烟民们对违规罚款怎么看?相关经营者如何看待控烟“不良记录”网上公示?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公示效果待检验

  记者了解到,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施行,推行违法吸烟行为公示制度。其中,在宾馆、游泳场馆、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将使用控烟违法行为公示牌,并纳入量化分级考核。在其他重点控烟场所,如娱乐场所、饭店餐厅、学校、医疗机构、党政机关、写字楼等,将逐步推行公示制度。建立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凡因违反北京市控烟条例被查处过3次(含)以上的,其不良记录将在单位醒目位置或政府相关网站上公示1个月。“此次《条例》的出台,主要还是为了强化商家及场所经营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是针对个人,推行公示制度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北京市爱卫会相关负责人说。
  北京市民刘凯经营一家餐厅,他告诉记者,“最严控烟条例”的实施将对禁烟起到一定作用,但网上公示不达标公共场所的最终效果仍需时间检验。“因为目前来看,第一步是商家及场所的检查监督,但是由于公共场所自身的原因,可能实施起来会打折扣。”刘凯说,他对禁烟是支持的,自家的餐厅早就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对来到店里的客人也会主动提醒,但被查处3次以上,将向社会公示1个月的处罚,他认为目前来看还看不出将会对餐厅营业造成什么影响。“根据《条例》规定,针对单位、公司和经营场所的处罚将高达5000元至1万元不等,这对一般的餐厅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处罚,如果执行力度大的话,相信会产生很好的禁烟效果。”刘凯说。

难点仍然存在

  最严控烟条例实施后,具体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难点?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北京控烟实施过程还存在不少“执法挑战”,比如网络售烟、校园周边售烟等。《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1000米内不允许售卖香烟。但从目前看,多数在上述范围内的烟草售卖点都与烟草公司签有合同,可能暂时无法停止售卖行为。此外,按照《条例》规定,北京范围内,网络售烟亦被禁止。
  张建枢对此表示,虽然市内网络售烟已经禁止,但是对一些外地网站发至北京的烟草交易还没有具体规定,网络售烟管理问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研讨,在新规执行一段时间后将公布管理细则。“实际上此次‘最严新规’的管理对象和处罚对象主要是经营场所、单位和公司等,因此执法人员的监察重点将是‘所有带屋顶的公共场所’是否履行了禁烟义务。”张建枢说,如果经营场所没有在醒目位置贴上带有举报电话和禁烟符号的禁烟标识,属于没有履行禁止义务,将处以5000到1万元不等的罚款,但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如何判断“醒目位置”的标准并没有相关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执法人员的酌情判断。

加大处罚力度

  《条例》规定,除了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外,部分室外场所也被列入禁烟范围,违反禁令的烟民最高罚款200元。采访中,不少网友和烟民对上述规定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持怀疑态度。
  网友“海滨蓝天的鹰”就对记者表示,他自己就是有着近十年“烟龄”的烟民,对公共场所吸烟者进行罚款的规定,他觉得很难落实,“肯定会有难度”。
  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对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北京市即将实施的“最严控烟条例”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将对其他省市的禁烟决策起到借鉴作用。“《条例》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全部纳入禁止吸烟范围。也就是说,所有‘带顶带盖’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不允许吸烟了。”曹毅向记者表示,按照《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而按照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一旦吸烟违法行为及时停止,将不再进行相应罚款。“可是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控烟、禁烟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一经发现,就予以处罚,提高震慑力,而不是吸烟违法行为及时停止,就不再进行相应处罚。”曹毅说。

●话题延伸
影视剧“禁烟”要做到令行禁止

■ 吴学安
  中国控烟协会发布的“2014年度热播国产影视剧烟草镜头监测结果”显示,30部国产影片中,21部出现烟草镜头,占70%;30部国产电视剧中,21部出现烟草镜头,占70%。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呼吁,应加强对影视作品中烟草镜头的监管和审查;对吸烟镜头过多的影视作品一定坚决取消其各种评优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在黄金档播出。(据5月14日《法制日报》报道)
  近年来,中国青少年吸烟群体剧增,与影视作品的“言传身教”分不开,有人甚至称影视剧是最大的 “教唆犯”。以至于当人们慨叹控烟难的时候,首先把议论的焦点对准了影视行业。特别是控烟部门,也把影视作品吸烟镜头泛滥,视为实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拦路虎。
  我国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距今已有十一年了,但控烟工作推进缓慢。尽管近年来影视界几乎年年都要开展“禁烟运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数次发文,消费者协会屡屡建议,广电总局更是发布了“控烟令”,要求严格控制电影和电视剧中过多的吸烟镜头,但由于缺乏相关立法,影视剧“控烟令”对拍摄方的约束性也不够强,导致影视剧“控烟令”往往流于形式。
  一方面,广电总局的影视剧“控烟令”中提到较多吸烟镜头的影视剧不得参与评奖,这对于不打算参与评奖的影片,就基本失去了约束力;另一方面,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的多与少没有严格量化,给监管带来困难。因此,只有出台相关控烟法律,才能广覆盖,全面实现荧屏禁烟。
  自2011年5月1日开始,我国已全面启动公共场所禁烟,因此,影视行业理应在大力宣传禁烟、带头控烟中有所作为。在这方面,国外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如日本早就明确规定,严禁在少儿片中出现吸烟镜头;美国最近作出规定,凡是有吸烟镜头的电影都定为“R”级影片(17岁以下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伴才能观看),不得在黄金时间播出。这些措施,对减少影视片中的吸烟镜头是有一定效果的。
  从目前来看,相关部门还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并加强督查与处罚,这样才能有效治理影视作品“吸烟成瘾”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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