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近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印发的《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试行)》,共24条举措,以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行政行为,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群体的利益。
根据细则,轮候对象的配租、配售排序,可以根据申请人住房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申请时间等因素综合评分确定,也可以通过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对城镇低保家庭、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等,可依据当地政策优先轮候。
根据细则,配租程序将分五步走:分配方案的制定、报备和公布,确定入围名单,确定房号,公示,办理入住手续。
细则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予以了明确。承租人、未取得所购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承购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所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保障性住房6个月以上;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用造成房屋毁损;利用保障性住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法律、法规、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