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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传销等隐蔽性、危害性更大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近日记者获悉,根据1年来辽宁打击传销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分析,辽宁省工商局局长李成军表示,目前传销活动又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归纳起来分为以下6个方面。
  一、传销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演变,传销队伍化整为零,变集中洗脑为分散洗脑,有的还把传销活动地点转移到少有人去的废弃厂房、即将动迁的弃管房,甚至转移到深山老林,隐蔽性进一步增强。
  二、在网络传销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又出现了更加隐蔽的微信传销,通过微信发展人员、上课洗脑,扩张速度远远超过传统传销模式。
  三、传销伴生着非法集资、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受害更深、更重。
  四、由于群众对传销的警惕性不断提高,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传销组织发展受到更大限制。一些传销分子为了发展下线,又开始采取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恶劣手段,甚至伴随群殴、抢劫、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传销组织在网络上创建各类网站,对传销人员进行网上操控,传销资金经网上银行流转,还采用办理虚拟会员卡等新形式进行传销。
  六、在外省参与传销后,回到家乡诱骗亲朋好友继续搞传销。居家从事传销活动,发现、打击难度更大。这不仅危害生命财产安全,还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大隐患。
  李成军指出,对以上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思想不松、格局不变、力量不减、队伍不散,继续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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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规范直销 打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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