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我明明在顺丰速运嘿客店只买了一台电视机,不知道怎么回事,营业员让我刷了两次卡,直到4个月后我查询银行对账单才发现。”近日,家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的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买电视机刷两次卡
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16日,他到位于德州市三八路中建华府南门的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下属的嘿客店,刷卡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价格2199元。第一次刷卡后营业员说交易不成功,让杨先生再次刷卡,并称第二次刷卡成功了。5月13日,杨先生查询银行交易记录,发现顺丰速运公司嘿客店实际扣款两次,共扣了4398元。
杨先生拨打顺丰速运全国服务监督热线,反映了自己的情况。5月15日与5月21日,顺丰速运公司工作人员与杨先生进行了沟通。杨先生说,沟通过程中,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
在杨先生的强烈要求下,经多次沟通,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把多收的2199元钱退给了杨先生。
杨先生认为,如果不是自己去银行查询对账单发现被多刷了2199元,顺丰速运公司肯定不会主动找到自己退钱;发现问题之后,顺丰速运公司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顺丰速运嘿客店涉嫌欺诈消费者,因此,要求顺丰速运公司给予双倍赔偿。对此,顺丰速运公司没有回应。
消费者索双倍赔偿
6月3日,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王经理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公司已经给解决了。对于杨先生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王经理说没有听说过相关规定,“第一次刷卡不成功不能怨我们,而是POS机显示不成功;第二次营业员让杨先生刷卡,也是经过他本人同意的,否则也不会刷两次”。
记者问:“既然你们多收了钱,为什么事隔4个月都没有主动找杨先生退钱。”
王经理回答说,该公司财务人员对此负有责任。对于杨先生提出的双倍赔偿要求,他会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商量怎么解决。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顺丰速运嘿客店在杨先生刷两次卡付款购买电视机后4个月没有及时对账退款,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存在过错,应当予以退款。
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鉴于以上情况,杨先生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提醒
刷卡消费留好存根
消费过程中,收银员可能会误以为第一笔刷卡操作没有成功随即进行第二笔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务必要请收银员当场将无效的消费签单销毁,或要求商户当场取消重复的消费交易并索取取消交易的凭据,以防被重复扣款。交易时,尽量不要让卡片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被不法分子拿走重复刷卡。
经常刷卡消费的人,最好开通银行卡短信提醒功能,银行卡里每一笔账的进出都会有提醒短信。刷卡消费签单时,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刷卡存根,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刷卡消费有怀疑,消费者可立即查询余额,或去发卡银行打单,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 (覃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