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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共治不合理低价游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6月11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京联合召开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针对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当前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三部门表示,将联合采取行动,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三部门今年将把“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为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重点。会议强调,整治不合理低价,是遏制旅游市场秩序的“牛鼻子”。不合理低价是旅游市场秩序的“万病之源”。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市场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整治不合理低价,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
  三部门表示,将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力度,将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并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摘掉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的牌子。动员社会对旅行社、导游、饭店、景区、交通、购物等环节进行监督,并建立健全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旅游失信行为记录”。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已建立季度工作会商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治理规范工作,要求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尽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共同责任。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实行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实行问责。
  会上,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分别部署了任务。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联动机制,针对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三部门明确了各自责任,其中,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部门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北京、陕西、福建、安徽、云南等6省(市)旅游、公安、工商部门负责同志交流了经验。各省市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地方有关协会负责人和大型旅游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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