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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提出
2016年底全省基本无传销
作者:余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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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本报记者 余知都 文/摄

  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召开全省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2015年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确保2016年底全面实现全省“基本无传销”工作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会议总结创新“三结合”工作模式,即坚持手术式打击和中药式治理相结合,坚持专业化预警和社会化防控相结合,坚持网上巡查全天候与辖区管控全覆盖相结合。

坚持手术式打击和中药式治理相结合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消除“毒瘤”不仅需要干脆利落的外科手术,更需要术后长期巩固的药物治疗。
  近年来,湖南省各级工商部门以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行为,摧毁传销网络,2014年共查办传销案件141起,配合公安等部门捣毁传销窝点3290个,抓捕传销头目骨干688名,劝返遣散传销人员18514人,有力地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广大群众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下一阶段,湖南省工商、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密切配合,从清除、根治传销组织毒害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精心组织针对传销犯罪团伙全链条、整网络的取缔、侦破战役,选准打击最佳时机,坚持“打多、打深、打精”,发挥集群战役强大威力,开展全面、彻底地集中打击取缔行动;另一方面,打击传销各协作部门进一步采取分类处理、教育遣返、转化培训、宣传防范等综合治理措施,深化巩固打击成效,从而尽最大可能地防止传销遗留人员改头换面、另起炉灶、死灰复燃。湖南省政府要求,既要摈弃一味打击、驱赶的短期做法,更要坚决杜绝盲目追求打击指标、下达罚没创收任务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对传销犯罪网络简单结案处理、不深挖细研,严禁对传销头目姑息放纵、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严禁对传销一般参与人一驱了之、不做教育转化。

坚持专业化预警和社会化防控相结合

  湖南省政府要求,打击传销各协作部门要结合传销办案实际,更多地向党委、政府提出专业化的预警防范建议,努力推动传销社会化防控机制建立完善,实现源头治理。要认真研判本地传销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时摸排、掌握传销活动重点地区、高危群体,充分依托街道社区、村委会,整合各方力量,广泛发动宣传,有针对性地公布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公安部门要指导建立传销违法犯罪群防群控机制,积极发动治保会、联防队等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参与到巡查管控、教育疏导、帮教扶助、培训转化等传销社会化治理工作中。借助办案的条件,引导劝诫归案伏法的传销头目现身说法,鼓励民间“反传销”组织发展,通过改过自新的志愿者剖析、揭露传销伎俩,达到直观教育警示目的,使传销参与人员真心转化、重返社会。
  要进一步在全省推广成立“反洗脑”教育基地,组织有关专家和传销骨干转化者,对传销积极参与者进行3—5天的“反洗脑”培训。同时,为巩固“反洗脑”教育成果,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实行由亲属领回制,回家后由亲属照看管控,继续进行“反洗脑”教育,并联合家属向亲友公开揭发传销人员“发财创业”虚假面具,使其无法向亲友行骗,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坚持网上巡查全天候与辖区管控全覆盖相结合

  当前,传统传销与网络传销呈交织发展态势,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从网络传销来看,工商部门需加强网上企业管理,公安部门要坚持网警24小时在线巡查。监控发现传销行为要循线追踪、合力打击,把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从传统传销来看,要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想方设法澄清底数、加强有效管控,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积极推动街道社区、乡镇村委会牵头,定期组织综治办、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拉网式清查,共享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资料数据,通过数据和出租屋清查,发现传销藏匿窝点。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拒不改正的违法出租户,坚决果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惩戒、以儆效尤,铲除传销组织滋生土壤。
  此外,要针对传销活动隐蔽性的特点,在拓展案件发现渠道上做文章。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三是要建立工商信息员网络,通过培养“线人”、解救传销受害者等途径,及时获取传销重大案件线索和证据,提高打击传销的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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