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婕)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北京晨报社、消费者网等单位举办的首届“百姓消费”有奖征文活动,获奖名单正式揭晓。该项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从4月8日至5月15日,共收到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近600篇征文作品。来稿作者中有经验丰富的知名作家,也有在校学生,有工作在一线的工商消协干部,也有普通消费者和退休老人。
本次征文来稿立意新颖,思想独到,结构巧妙。征文内容既涉及新兴的电商消费,也涉及传统的衣食住行消费。有的作品语言看似平实无华,实则含蓄有力,意境深远;有的作品文笔深厚,富有诗意,抑扬顿挫,节奏明快。来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分享了作者的消费经验与感悟,对宣传“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具有积极意义。
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结合微信投票及公示程序,《姥爷的维权故事》等6篇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理性消费正当时》等44篇作品获得优秀奖,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北京市石景山区消费者协会等6家单位,因组织得力、成绩突出,获得优秀组织奖。
获奖名单可登录北京市消协网(http://www.bj315.org)、消费者网(www.bjxf315.com),或关注“北京消费者”微信(订阅号:bjxfz315)查询。
一、二、三等奖作品
一等奖
姥爷的维权故事
■北京 马延景
我姥爷是地道的延庆人,家住延庆县旧县镇大柏老村,村子以年年都有唱戏大会而闻名。每逢村里举行唱戏大会,十里八乡的人都赶来听戏,也吸引了各行各业卖东西的商贩前来兜售商品。我姥爷的维权故事也是从这儿开始的。
一天,村里来了两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他们见人就免费发脸盆,还招呼姥爷去他们在村北搭的大帐篷里听讲座,说是针对老年人的保健讲座,绝对不推销东西,听完课还能领到一个保健水杯。
姥爷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还能得一个水杯,就去听听呗。于是,姥爷就随着人群去听讲座了。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饮水机的,主讲人宣传说,他们销售的这种饮水机性能极好,能把水过滤得更干净,如果再配合使用保健水杯,还能让水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饮用后有益健康。但如果单独用保健水杯喝水,就没有保健功效了。主讲人还说姥爷他们比较幸运,赶上厂家做活动,现在可以免费获赠保健水杯;饮水机也在特价促销,一台299元,限量50台。听主讲人这样说,村里几位姥爷认识的大爷大妈一窝蜂地围了过去,还招呼姥爷过去买,于是姥爷也和别人一样,买了一台饮水机。回到家后,姥爷才感到有些不踏实,赶忙给我打电话咨询。
相信大家听到这里就都明白了,这是个典型的针对农村消费者的骗局。现在农村中、青年人比较少,大多数是老年人和小孩,很容易受欺骗。而且不法商贩们往往采取走街串巷的营销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已经找不到商贩了。
姥爷听完我的分析后,感觉自己很有可能被蒙骗了,我赶紧安慰姥爷,才200多元,以后注意就行了。
没想到,姥爷第二天就开始了他的维权行动。第一步是给延庆县其他村的亲戚们打电话,通知他们如果发现了这伙人,赶紧打电话告诉我姥爷;第二步,让我给他从药店买PH试纸,姥爷说电视广告里都用这个试纸做实验;第三步,前往延庆县工商局投诉,顺便向工商干部咨询了很多消费知识。就这样,姥爷部署完“维权三部曲”后,就在家“守株待兔”了。
3天后,这伙卖东西的商贩来到了临近的盆窑村,我二姑姥姥赶紧给我姥爷打电话,姥爷接到电话后,赶忙带着饮水机和水杯,骑着电动三轮车奔向了盆窑村;当然,我姥爷还给工商所打了一个电话。在工商干部的帮助下,我姥爷成功拿回了钱,并且还在大庭广众之下,用PH试纸做了一个实验,证明商贩们销售的饮水机什么作用都没有,村里的百姓齐声称赞我姥爷懂事理、会维权。
这就是我姥爷的故事,他只是北京广大农村消费者中的一员,随着近几年消费教育的普及和推广,在工商所、村委会的宣传下,已经懂得通过维权捍卫自己的权益。姥爷还说,让我有机会将他的亲身经历告诉更多的人,让他们避免上当受骗。
二等奖
包里包外
■安徽 胡兆喜
老婆上街为儿子买个书包,回家一进门就对我嚷:“真倒霉,今天买东西被骗了。”我连忙问她是咋回事。
老婆说:“我逛了几家书包店,同类的书包大约80元。我想看看有没有更便宜的,又走进一家店,一问,居然要100元。我刚想转身离开,店老板连忙递个书包给我说,他店里的书包和别家的不一样,叫我看看。我接过老板递来的书包,随手拉开拉链,发现里面还放着一只折叠的书包。我问老板这书包能不能便宜一点?老板摇了摇头。我也没再还价,就掏了100元给他。可是当我准备拿书包离开时,店老板却叫我把放在里面的那只书包拿出来给他。听老板这么一说,我一下愣了,我忙问他这两只书包不是一起卖的吗?老板说,他只是把两只书包放在一起,并不是当作一件商品卖的。钱已经付了,而且的确也是两只相同的书包,没办法,我只好掏出里面那个书包还给店老板。”
听了老婆讲完买“高价书包”的来龙去脉,我顿时明白了个中原委。我笑笑说,书包没问题,倒是人有问题。老婆迷惑地问,人有啥问题呢?我说,卖书包的店家故意把两只包放在一起,确实涉嫌误导消费者。但更主要的是,作为消费者的你,想贪小便宜,误以为店老板疏忽大意,把一只书包遗放在另一只书包里,你就可以“买一赚一”了,所以明知店老板要的价儿高,你还是赶忙掏钱付款,想“将错就错”,捡个便宜走人。其实这应该是店家故意设的局,他就是抓住了消费者爱贪小便宜的心理。
老婆一听,连忙打断我的话:谁想贪小便宜?我以为这两只书包就是放一起卖的嘛。见老婆还想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故意逗她说:“是吗,那你在付款之前,为啥不问一下这两只书包是不是一起卖的呢?”老婆不言语了,口中嘟囔道:“这、这……那、那……”
其实,仔细回想一下,我们在消费过程中偶尔遭遇那些上当受骗的事儿,固有经营者蒙骗忽悠的原因,但更多时候是缘于我们内心萌生出的那一小撮贪念。正如这“高价书包”,里面是不法商贩精心设计的圈套,而外面则是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念头。
生活告诉我们,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同时也教导我们:讨巧,带来的很可能是吃亏。
修彩电和补牙齿
■上海 施伯安
最近本人经历了两件小事:修彩电和补牙齿。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有何干系呢?容我慢慢道来。
前些天,家里的彩电坏了,想到以前从网上找来的维修人员假冒者居多,我特地拨打了该品牌的售后服务热线,报了故障后,第二天就来了一位修理工。来者打开电视机后盖,用仪器测试了一下,就肯定地说是电源板坏了,要换新的。我问能修理吗?对方回答:“不能修理,只能换新件。”我问多少钱,对方说:“电源板400多元,加上门费、维修费,一共700元。”
我问:“优惠点,500元行吗?”修理工很干脆地说:“不行。”
我又说,我事先在网上查了,这个电源板180元一块,我买来,你帮我安装上,可以么?维修工傲慢地说:“你另请高明吧。”随后,他收拾好工具,拿了上门费,扬长而去。
没办法,我只好去找附近的社区家电维修中心。一位老师傅和我一同来到家里,打开后盖,检测了一下,也说是电源板出了问题。但他说不用换电源板,可以修好,开价400元,还说要是换电源板,起码要1200元。
我知道这位老师傅在唬弄我,前面那位“快刀手”开出的修理费和上门费加起来也不过700元。于是我就还价300元,请他维修。老师傅显出老大不情愿的样子,说:“唉呀,既然已经到你家了,就给你便宜点吧。”接下来他点点焊焊,一会儿就大功告成,彩电恢复如初。
期间他和我说起了此行的潜规则:厂家一般不设维修点,只在各地招募维修机构。接到报修,厂家通知维修点。修理工上门后,不管大小毛病,都说不能维修只能高价换件,再加上门费,赚得盆满钵满,根本不管用户的感受。话外之音就是标榜自己很实在,不宰人。其实我何尝不明白,东山老虎吃人,西山老虎也吃人,我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
我不由想起了不久前的一次补牙经历。那几天我牙痛,想着还是公立医院正规点,就去了一家就近的社区医院。挂号后排了半个多小时轮到我,医生检查后说有一颗蛀牙,补好要500元。虽然觉得贵了点,心想是通过医疗保险支付,也就同意了。另外我有颗烤瓷牙脱落了,想顺便请他粘一下,费用照付。谁知他一口回绝,说不是在他们那里做的烤瓷牙,一律不给粘。
我想,总不能跑两处弄两颗牙齿吧。失望之下,我离开了这家社区医院,来到家门口的一家私人牙科诊所。不用排队,不用挂号,马上检查,开价最低300元。有了前面500元的比较,我欣然接受,又请他粘一下那颗脱落的烤瓷牙。对方说可以粘,收费50元,但不保证牢固。我说你尽力便可。等到都做完了,私人医生又说,其实补了也不牢固,你还是要做牙套,竭力动员我把那颗蛀牙也做成昂贵的烤瓷牙。
以上两件事让我感慨良多。本来在这个市场中,大厂、公立医院与小店、私立医院相比,当属占优势的正规军,可他们目光短视,竭泽而渔,从而自砸牌子,自毁声誉,消费者只好转投私人诊所、路边小店,导致杂牌军乘虚而入,攻城略地,鱼肉顾客。
呜呼,如此乱象,让我等小民如之奈何。
三等奖
当了一回“托”
■吉林 邵恩锁
老肖因为患上了风湿病,提前退休回家休养。
冷不丁地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老肖真是有些不适应,整天坐卧不安,心里空落落的,再加上风湿病时不时地和他“亲热”一番,虽然药吃了不老少,可这病就像是狗皮膏药,黏上了,就赶不走,弄得老肖心烦意乱,很苦恼。
老肖平时喜欢听评书,老伴儿生怕老肖刚退休在家憋屈坏了,就给他买了个小收音机,让老肖出门遛弯儿的时候随身带着听,一来可以锻炼身体,二来为了散散心。老肖把收音机调到评书频道,整天开着,一段评书过后,总是要播一段广告,这时,老肖也不换台,他怕换来换去的错过了下一段评书。
这些天,老肖对评书间歇插播的广告特别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听广告捎带脚才听的评书。啥广告?如果没有切肤之痛,老肖才不会这么专注呢。收音机里,女主持人风趣幽默地介绍某品牌理疗仪对于风湿、类风湿的神奇疗效。主持人介绍完毕,理疗仪厂家代表和患者互动,热线电话一个接一个,简直是热得烫手。患者似乎都是好不容易才打进了电话,还不忘“埋怨”几句:你们的热线太不好打了……然后,把自己用了该品牌理疗仪之后,病痛得到缓解的情况和大家分享。
既然有那么多人打电话说效果不错,不可能都是“托”吧?仅仅10天时间,老肖由开始的不屑一顾到动摇,最后决定自己也买一台亲身实践一下。好在理疗仪的价格不是很贵,自己承受得起。
理疗仪很快送到家。老肖按照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小心地使用,从不敢有半点马虎。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一点效果。老肖纳闷了,厂家代表在广播里承诺几天就会有明显效果,怎么轮到自己就不灵了?
老肖给售后打电话,售后小姐问老肖:“大爷,您打反馈电话了吗?”“什么?没效果我打什么反馈电话呀?”老肖有点糊涂了。“大爷,您按照我说的,打反馈电话,我们就会送您一盒配合理疗仪使用的药物,您的疾病就会缓解了。祝愿您老早日康复。”售后小姐甜甜地说。
老肖硬着头皮按照售后小姐告诉的打热线电话,在广播里对该理疗仪大加称赞了一番。不久,老肖便收到该理疗仪厂家寄来的一盒药。
老肖看见药品说明书上写着:专治风湿、类风湿。“哎,被人忽悠了,无形之中给人当了一回‘托儿’。”老肖苦着脸对老伴儿说。
老肖觉得自己上了当,想把理疗仪退了。可是,人家售后说了,理疗仪没有质量问题是不给退货的。
老肖想再打广播电台的热线电话,向理疗仪厂家反映此事。可是,那条热线每天都是那么“烫手”,老肖总是打不进去。
老肖的老伴儿劝他:“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
老肖一脸无奈,说:“不然还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为了几百元去和他们打官司吧。”
从何而来的“违约金”
■北京 包康赟
暑期迎来学车季。
各大驾校纷纷到高校招生,抵不住“跳楼价”“速成班”的诱惑,我也重新规划了假期安排,争取今年夏天在北京拿个“本”。
来自上海的我,户口并没有迁入北京。因此,除了常规的证件,我在报名时还需额外上缴一份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
报名当天,人头攒动。服务人员手脚麻利,一一翻看我的材料后,递给我两份格式合同,说签字、交钱就行了。在点钞机“哗哗”的声响中,我签上大名,服务人员递来发票、乘车(听课)卡、教材。我欣喜地接过材料,期待第一次上课。
就在上课前一天下午,驾校紧急来电:“包先生,您的暂住证因少盖了一个章而审验失败。如果您在明天中午之前还没有提交一份有效的暂住证,将无法随暑期速成班的学员一起上课。”
我一下就急了,现在已经是下午4点多,派出所即将下班;即便我今天能够补办暂住证成功,明天也不一定能够准时送达。不能和速成班一起上课,意味着我将归入普通班,整个学车的流程会被大大拉长,完全打乱了我先前的规划。
我马上问:“请问能否将学费退还给我,我将学习材料和磁卡退回?我想另择其他驾校。”对方淡定地说:“可以,但您要缴纳300元违约金。”这下,我懵了,非但学不了车,还要赔上300元,这是什么道理?
冷静下来后,我仔细回顾了事情的全过程,梳理了思路。
报名那天,驾校服务人员审阅材料后收费,并与我签订学车合同,实质上认可了我的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现在,因暂住证出现瑕疵致使驾校方客观上无法履约,根本原因在于其当时没有尽到认真审查的义务,为何需要我埋单?退一步,把“暂住证无效”也当作一个不可抗力,是它的介入意外导致驾校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事。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这种情况下合同自动失效,债务人(驾校)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债务人的我更无须缴纳什么“违约金”。
总之,不管按照哪种思路,驾校要求我缴纳违约金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后来,我援引《消法》《合同法》的条文,要求驾校全额退款。驾校听了我的理由,终于改变了先前的强硬态度,全额退款。如今,我已经成功报名另一家驾校,继续我的暑期“驾考梦”。
消费者势单力薄,法律为我维权助力!修订后的《消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各级工商部门、消协组织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坚实后盾。在法治日益进步的今天,广大消费者权益的障碍也许只是自身的维权意识和勇气。行动起来,让我们安心消费!
人心不能“变质”
■广东 黄晓桦
父亲一直喜欢吃华夫饼,刚好遇上超市的打折日,我和丈夫看到超市人员用胶带将两包华夫饼捆绑在一起,并贴上了新的价钱和条形码。我凑上前一看,发现价格十分划算,于是就将一堆华夫饼放进了购物车。丈夫却留了个心眼,想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但生产日期都标注在背面,被胶带遮挡住了。于是他拿起几包尚未捆绑的华夫饼查看,发现离过期尚有半年时间。于是我俩便买了大量华夫饼,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几天后,我正上班的时候,母亲心急火燎地打电话说父亲得了肠胃炎。待父亲病情有所好转时,我回顾了他近几天的进食情况,最后竟发现问题就在那些打折的华夫饼。虽然外包装上的日期还在保质期内,但里面独立包装上标注的日期显示,它们已经过了保质期,华夫饼上也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小霉点。
我和丈夫气愤地去找超市负责人理论,对方却称这只是员工的疏忽,他承诺会责令员工停止这种不当行为,并赔偿了我们2000元。两天后,当我们再次来到这家超市购物时,发现货架上仍摆放着那些捆绑促销的华夫饼。丈夫用手将包装内那些独立包装的华夫饼移到包装袋的透明区域内,发现这批华夫饼也过期了。
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将已过期的产品转移到大包装袋里,企图瞒天过海,伤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又企图通过赔偿来息事宁人,根本没打算将这批问题产品下架销毁,对消费者做出承诺以后出尔反尔,为了蝇头小利而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消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和丈夫拨打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痛陈商家违法行为。最后,相关部门依法对超市处以2万元的罚款,这批问题产品也被撤下了货架。
食物可以变质,但人心不能“变质”。当商家的天平向利益一方倾斜时,消费者的权益也变得越来越轻,两者便形成了敌对关系。当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借助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商家也应痛定思痛,严格把好产品的质量关,做到防微杜渐,诚信经营,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获取长远利益。消费者通过建议、评价和投诉反馈用户体验,商家应虚心接受意见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促进消费,拉动生产,这才是我们追求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