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照重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广泛开展诚信示范(文明诚信)市场和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要求,近年来青岛市工商局采取强化宣传、检查指导、社会监督等措施,不断完善诚信示范市场培育和监督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培育文明诚信市场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创建工作,青岛市工商局联合青岛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创建国家、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公示及推荐行为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培育文明诚信市场主体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目标,以专业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涉农市场为重点,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青岛市工商局建立了创建诚信示范(文明诚信)审查、审核和公示制度。“国家、省级文明诚信市场”由市场开办单位自愿申报参加,区、市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对申报市场认真检查,并向社会公示。各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在对初审通过市场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向市创建工作办公室推荐能在全市起到表率作用的市场,并上报该市场创建申请书和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对积极争创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获得青岛市星级农贸市场行业管理评定的,优先给予推荐。该局创建工作办公室组织文明办、商务、工商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各地推荐的文明诚信市场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向上级推荐。
落实诚信文明市场标准
青岛市工商部门创新推广市场电子巡查监管方式,实施定向有效监管,加快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进程,监督、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保障商品的质量安全。
青岛市工商局及区(市)分局分别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市场巡查、商品质量、落实制度、消费投诉等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由青岛市工商局牵头,市文明办、农工办、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六部门成立了青岛市创建文明市场领导小组,各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照《创建文明市场标准》联合检查,通过听汇报,检查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市场设施、场内业户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有计划组织各区(市)分局进行互查,不定期暗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市场因开办单位责任制度不健全、市场硬件不达标或市场管理存在不足的,取消参评资格。
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青岛市工商局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指导市场经营者成立自律委员会,制定《诚信自律公约》,提升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
青岛市工商局在强化宣传、落实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创建过程中,不仅使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获得了经济效益的回报,更使广大消费者享受到了诚信文明市场带来的品质生活,而且稳步提高了市场监管水平。
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有5家市场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46家市场被山东省文明办、省工商局和市场协会公示为“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16家农村市场被公示为“山东省农村文明集市”,数量和级次均居全省第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