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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购买家电须当场查验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如今,各大商场争相推出家电促销活动。销售大战使得家电价格降低,这本是让利消费者的好事,但相关售后服务缩水、服务不到位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困扰,家电配送、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环节,容易出现商家提示不到位、消费者误操作、经销商和生产商相互推诿的情况。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购买家电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了解经销商和生产商的售后服务能力。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不仅要关心价格,更要注重产品质量及经销商、生产商的售后服务能力,如售后服务网点的分布、售后服务费用、维修服务水平等。
  二是收到家电时须当场查验。消费者在购买时须问清收验货细则。根据经销商或生产商明确告知提示,查验家电型号是否正确、外包装有无破损;并在专业人员配合下,开箱检验家电外观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备等。
  三是寻求专人上门安装调试。消费者应寻求经销商或生产商指派的专人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切勿贪图便宜、自行联系无专业资质的人员安装调试,以免家电出现问题时无法判定责任。
  四是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便维权。购买家电后,应妥善保管好发票、保修卡等凭证,当遇到网站虚假宣传、家电外观破损、质量故障等情况时,应当及时截屏、拍照以保留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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