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消费者孔女士向梅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其在梅州市丰顺县某商场购买了两瓶价格为13.5元/瓶的洗洁精,事后才发现此价格与该商场所派发的海报宣传中标注的价格9.9元/瓶不相符,认为该商场存在欺诈行为。
接到投诉后,梅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到商场进行情况核查,发现孔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
据了解,该商场在制作宣传海报时,由于工作人员排版失误,错把价格13.5元/瓶的洗洁精标成9.9元/瓶,导致宣传海报里标注的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
经梅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商场按照宣传海报的标价向孔女士退回商品差价7.2元,同时按照孔女士的要求,赔偿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