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重耳
自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传统银行业一直保持沉默。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撰写7000字长文力挺央行,这也代表了银行业对非银支付新规的整体态度。杨再平认为,央行《办法》为非银行支付业务立规矩正当其时,而立规矩本身并非最终目的,最终目的应在于“成银网合作大方圆”。
非银支付填补需求空白
杨再平表示,支付是银行最传统的职能。非银行支付机构迅猛发展,并为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所接受甚至青睐,主要是其迎合了电子商务同步交换的市场需求及人们的便捷性需求。诸如支付宝、微信支付、快钱等机构,已将业务触角延伸到了购物、旅游、航空机票以及金融保险等多个行业。
由于网点布局广泛、深入农村和社区,非银行支付机构也成为涉农金融服务的一支力量。如拉卡拉已有针对性地推出“惠农通”业务,其中有涉农金融、助农取款、农家惠等便民措施。
此外,非银支付通过与银行的账户相对接,创新性地延伸了支付链条,丰富了支付服务方式,拓展了支付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比如,支付宝利用手机客户端扫描代表对方身份与账户信息的二维码,即可利用手机转账功能完成付款;腾讯公司利用财付通和微信相融合,实现摇一摇转账、二维码支付和微生活会员卡等服务。
跨界风险不可小觑
不过,杨再平也注意到,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领域不断外延,逐渐超出了其支付通道的本质。“在国际上,非银行支付机构就是充当一个帮助资金在不同银行体系里划转的工具,本身是不碰钱的。”杨再平说,但是在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从事着类银行、类银联,甚至类证券等业务,并对银行支付结算市场份额进行抢占。更为严重的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风险隐患增多、行业鱼龙混杂、发展良莠不齐等问题逐渐增多。
一是个人与信用卡信息风险。2015年,某非银支付机构违规留存客户银行卡敏感信息,引发了大规模的银行卡信息泄露和盗刷事件。二是交易及资金安全风险。非银行支付机构造成了商户管理与客户资金使用均处于无监控状态,助长了收单市场中不良商户虚假交易、套码交易、套现交易、洗钱等违规行为。三是支付体系安全风险。例如,已开通快捷支付的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银行频繁出现资金被盗的案件。四是非银行支付虚拟账户的产生使互联网金融逃出了传统金融流动性监管的体系,产生流动性风险。最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清算职能给央行统计基础货币量、有效开展货币政策调控带来了极大地挑战,影响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立规矩正当其时
在杨再平看来,对于安全是第一核心的支付业务而言,《办法》的出台无疑将为整个支付产业的发展增加一道安全屏障。
同时,《办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交易安全、信息安全、欺诈损失赔偿以及差错争议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系统地平衡了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降低网络支付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杨再平认为,《办法》规定大额资金的转入与转出须经由银行,这将弱化或去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清算”功能,旨在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去银行化”和“去银联化”,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从短期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尤其是投资理财业务将受到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回归到网络支付通道的本质上来,有利于其规范和健康发展。
“可以说,《办法》是在规范而不是限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发展,是为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更好地发展。”杨再平说。
他同时表示,为非银支付立规矩,不仅有望成非银支付之方圆,更有望成银网合作之大方圆,“这个大方圆就是互联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