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公布电动车及摩托车质量抽检结果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9月6日,湖南省工商局公布今年二季度该省流通领域电动车及摩托车质量抽检结果,共抽检80组样品,34组样品不合格,包括13组摩托车、21组电动车。
为切实加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湖南省工商局从今年5月开始对全省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销售的电动车、摩托车进行了抽查检验。
本次电动车、摩托车抽检,从衡阳、永州、湘西自治州、怀化、娄底5个地区的78家经销单位共抽检了80组样品,结果显示,34组样品不合格,包括13组摩托车、21组电动车样品。
不合格摩托车样品标称品牌涉及大龙、钱江、力帆、五羊等,不合格指标涉及排放、外廓尺寸、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等。其中,标称商标为钱江、力帆、五羊的各一批次两轮摩托车均因排放项目等指标未达标而被判定为不合格。
不合格电动车样品标称品牌涉及新日、雅迪、爱玛、小鸟、博莱雅等,不合格指标涉及最高车速、轮胎尺寸、外廓尺寸、使用说明书、蓄电池电压、整备质量、无脚踏行驶能力、制动距离、轮胎宽度等。其中,标称商标为雅迪、爱玛、新日的各两批次电动自行车因最高车速等指标而被判定为不合格。
●消费提醒
六项指标要求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3.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4.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5.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6.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五大注意事项
湖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车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选择产品标志齐全的产品,要有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商标;
二要选择电池外观无变形、无裂纹、无划痕及漏液痕迹的产品。电池接线端子应干净,无锈蚀,标志应清晰,并标有额定容量,最好是知名企业品牌的电池;
三要选择外观、油漆、电镀件表面完好的产品;
四要按说明书试骑一下,车的调速应平滑,起步无冲击感,轮子转动应灵活、无滞重感,轮毂转动声音应柔和,无异响,刹车应松紧适度,制动可靠;
五要注意车的辅助功能(如电量显示、速度、里程显示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随车的配套附件、充电器、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是否齐全。(余知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