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虽被政策标准排除在新能源汽车之外,却又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本报记者 张鹏 文/摄
在前不久济南举办的山东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展览会上,在大牌云集的展位之间,还有一些“微型”企业散落其间,它们甚至不能被称之为“车企”,更像是在夹缝中生长的“野草”。然而,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进程中,却不乏它们的身影。
记者稍加留意,不难发现,这些散落在各主流品牌展位之间的低速电动车,包括索荣、昊迪、新能、奥特姆、巨力、大金马等品牌,虽然没有“准生证”,却在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它们被政策标准排除在新能源汽车范围之外,却在三四线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广受欢迎。其政策与市场之间看上去相互矛盾的一幕,恰恰折射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起步现状。
山野遍地开花
记者在山东济宁下面的一些市县采访,发现不少人家的院里都停着一辆低速电动车。
在兖州城郊的一个集市上,记者遇到了开车来赶集的农民王德贵。老王的车看上去外观长相与普通轿车大体相同,制动、转向、各种灯光一样不差。行驶速度最快能达到每小时七十公里。然而这辆车与一般车辆的差别在于,不仅车尾没有排气管,还没有牌照。
老王告诉记者,这个地界三天一小集,五天一大集,他逢大集必到。过去赶过马车,也开过拖拉机,往返30公里路,紧着走也得四五个小时。自从花两万元买了这辆低速电动车,个把小时就到了,充一次电跑个来回绰绰有余,不但方便,而且省钱。老王告诉记者,他还开这辆车跑过长途,从兖州出发,去过滨州、聊城、菏泽和梁山。“要是路上好充电,咱敢往山东外面跑!”老王笑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老王所在的村镇周边,几乎家家都买了低速电动车。也正是由于价格便宜、充电方便、使用成本低,近年来这种车在一些三四线城镇和农村地区遍地开花,销量逐年提升。面对这块不断成长、潜力巨大的市场,也有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扎堆进入。
数据显示,去年仅在山东,新加入低速电动车协会的就有20家企业。据《山东省小型电动车产业发展报告(2015)》显示,2010年至2014年,山东小型电动车从年产不足2万辆发展到近20万辆,5年增长了9倍。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69家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产能累计达170万辆。2015年1-7月生产19.02万辆,同比增长54.19%,这个比例远远高于传统燃油汽车,并且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趋势。
而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低速电动车市场有望达到60万辆的规模。
无奈夹缝求生
然而,尽管低速电动车发展势头迅猛,但国家标准却迟迟未出,管理无法可依,车辆无法挂牌,一张“准生证”的缺位,导致低速电动车长期处在夹缝中求生存。
早在2012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就明确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综合工况下续航里程不低于150公里。这实际上把低速电动车排除在外。今年3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又明确了电动汽车产品准入的多项指标,其中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亿元、车辆最高时速大于100公里等指标,意味着多数低速电动车并不达标。
“低速电动车从来就没有被国家承认过,就是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但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山东济宁某低速电动车企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低速电动车之所以会在短时间内获得井喷式的发展,最重要的原因是市场需求大。
然而,政府管理缺位,任其自由发展,也导致了制造水平参差不齐,产品过于低端的现状。“生产企业鱼龙混杂,大量小作坊式的来料加工、拼装生产,造成很多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很多生产企业只为挣快钱,没有形成较完备的渠道体系,有的只管销售不管售后,车出了问题后期维修根本没人管。”这位负责人称。
唯有产业升级
与此同时,关于要不要发展低速电动车的争论,在业界也从未停止过。在一部分人看来,低速电动车技术水平较低,并不符合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因此不应该鼓励其发展。而在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看来,中国需要的是多层次的电动车产品,这其中不仅包括可获得政府补贴的纯电动汽车,更应包括低速电动车。
在8月27日的中国(济南)小型电动车产业发展峰会上,郭孔辉针对低速电动车的发展提出一连串问题。郭孔辉认为,应首先在农村和小城市发展相对低速、短程为主的经济型电动汽车。而对于目前电动汽车“双100(续航里程100公里,最高时速100公里)”的准入门槛,郭孔辉并不认同。“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需要发展多层次的电动车,即使我们的电动汽车研发水平达到世界第一,为了可持续的发展,我们仍然需要使用小型低速的电动汽车。”郭孔辉在峰会上坦言。
而对于低速电动车目前出现的缺点和问题,郭孔辉也没有回避。郭孔辉认为,缺点不可避免,但发展要看大方向。应该扶优汰劣,给微型电动车合法身份,规定其适用范围,制定必要标准,尽早去其枷锁,让其健康发展。
其实,为低速电动车“准生证”奔走的并非郭院士一人。
就在8月18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山东省小型电动车达标产品标识,提出“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而在此之前,协会还通过发布行业标准,对低速电动车的范畴进行了确认:电力驱动、具有四个轮子、最高车速低于70km/h、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主要在二三线城市以下限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均可视为在正式的法规明确出台之前,通过行业协会“试水”的过渡性行业标准,以便在日后制定国家政策时,颁布“一次到位”的企业、产品、管理、销售和售后标准。
伴随着产业升级,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工艺和制造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批不符合产品标准、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企业正在被市场淘汰。
随着低速电动车市场的迅速扩大,“一刀切”式的禁、堵无异于违背市场规律,但又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唯有产业升级,才能让“野草”浴火重生。而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围绕低速电动车所进行的研究、试水、探讨和争论也将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