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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作者:李建


      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9月17日,河北省工商局、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全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一照一码”实施工作。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10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今年6月30日,河北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彻底改变了过去企业登记需要依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传统模式,建立了由综合登记窗口一口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记者了解到,此次河北全省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实施“一照一码”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工商一个部门提出申请,核发加载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润芝介绍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了市场准入手续,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是鼓励大众创业、激发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陈润芝表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单位单独可以完成的。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抓紧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改革实施。
  陈润芝强调,全省要健全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统一受理模式,方便申请人办理;坚持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据介绍,自6月30日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从受理之日起所有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而10月1日起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企业办理业务的时间将缩短为3天,甚至有望实现提交材料齐全者当场登记、当场发证。
  河北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刘子剑提醒,取得“一照一码”登记证后,有的纳税人可能不知晓应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主管税务机关要主动配合工商部门,告知和引导纳税人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避免形成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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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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