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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互联网铺设废旧电器回收新路网
作者:桑雪骐


    ■本报记者 桑雪骐
  家里的废旧电器怎么处理?一扔了之?卖给街头的小商小贩?给销售商以旧换新?您有没有想过,可以让品牌服务商来回收呢?日前,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副会长赵泽蕊向本报记者表示,正在开展的“互联网+上门分类回收+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将成为废旧电器回收的新路网。
  “其实利用现有的售后服务网络优势,就有可能推动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赵泽蕊表示。
  2009年,国务院下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就提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2015年6月底,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强调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的同时,鼓励行业组织参与运营,推动生产企业逆向物流体系建设,鼓励行业组织与企业联合申报回收体系试点。
  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延保服务专委会将依托其全国性行业组织的优势,以现有电器电子服务业为基础,联合电器电子企业、线上回收企业及拆解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电器电子服务业“互联网+上门分类回收+新型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新型服务体系,将充分利用现有电器电子服务业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体系优势,发挥专业、正规的售后服务企业的主导作用,用‘互联网+上门分类回收+新型服务’模式,将回收打造成常态化服务产品,通过上门回收带动相关服务业务。”赵泽蕊表示,新型服务体系的目标是建立覆盖全国各地、电器电子产品全品类、线上线下有效融合的快速、专业、高效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准确的回收产品和经营信息系统;建立密切、顺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向再生利用和处理企业的流通渠道和业务联系,形成产业链条;建立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再生利用处理行业较完善的监管体系和督察机制。
  据介绍,今年9月底至明年2月底,协会延保服务专委会将联合重点地区同业行业协会,组织电器电子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延保、回收及拆解处理企业,开展“电器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鼓励企业用销售新品优惠的形式,以及提供服务产品(如清洗、维护、保养服务)、增值产品、延保产品等优惠或体验的形式,作为消费者出让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补偿。企业支付给消费者的补偿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活动期间回收的废旧产品必须按要求交付给有拆解处理资格的企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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