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10月13日,吉林省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成人服装及床上用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4组样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延边州工商局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汕头、深圳、广州、上海、等地生产的成人服装及床上用品开展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本次抽检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标准和商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对纺织类产品的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分析、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等指标进行了检测。
24组被判定为不合格样品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使用说明不合格。使用说明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向消费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信息工具,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凡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商品必须有使用说明,并且所标注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等8项内容应符合规范要求。二是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纤维含量是反映产品面料、填充物品质的重要参数,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