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超半数随平板电视配置的座架被闲置
图2:在天津市消协组织的电视挂架专题研讨会上,与会品牌供应商均赞同电视座架、挂架“二选一”的安装方式。 范翔/摄
图3:8成以上的使用挂架家庭被收取材料费和安装费
■本报记者 万晓东 文/图
●核心发布
平板电视挂架国标应尽快出台
平板电视机标配的座架使用率不高,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挂架产品缺乏统一标准,价格质量相差悬殊,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在安装中存在二次收费问题,容易导致消费纠纷等。
10月23日,由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起,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以及全国33省、市、自治区消协组织(消委会、消保委)正式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消费维权建议:
一、调整平板电视机安装架供给方式,要求平板电视生产商“免费提供座架或挂架”,消费者可以“二选一”,并享受免费安装服务。建议取消座架随机销售,生产商提供座架或挂架两种安装方式,供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机时自行选择。可随电视机送货至消费者家中,或由安装服务人员上门安装调试时携带相应配件,安装服务全部免费并承担相应责任。这样,可以减少大批量座架闲置废弃产生的资源浪费,避免消费者二次消费,减少甚至消除该环节的消费投诉纠纷;
二、尽快出台平板电视机挂架产品的通用国家标准。挂架关系到平板电视机的使用安全,中国消费者报社及34家消保维权单位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平板电视机挂架产品的通用国家标准。首先要对主要零部件的材质、加工工艺、承载重量等要有明确规范。其次对挂架的安装固定,如对墙体固定方式、固定用材料的强度等要有具体要求。同时建议,加大对挂架产品的检测、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挂架产品流向市场;
中国消费者报社及34家消保维权单位认为,调整平板电视机安装配件供给方式、制定出台挂架产品国家标准,将提高挂架产品质量,减少消费纠纷和安全事件,并对引导平板电视机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与联合发布的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34省、市、自治区消协组织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背景介绍
挂架产品良莠不齐 座架闲置造成浪费
目前,平板电视机已经取代了CRT(显像管)电视机,成为消费者电视机消费的首选。
平板电视机的安装分为挂架式、座架式两种,其中挂架式安装方式相对主流。但由于座架目前基本是平板电视机销售的标准配置,相关问题也就随之出现。
由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起,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及北京、上海、重庆、河北等33个省、市消协组织(消委会、消保委)在对平板电视机安装方式进行市场调查中发现:随机附带座架使用率不高,浪费严重;挂架产品标准不一且收费安装服务容易产生纠纷。这既不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也不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影响了平板电视机产业的规范、良性发展。
座架作为标准配置使用率不足一半
中国消费者报社及天津等34家消保维权单位在包括海尔、夏普、海信、创维、康佳、TCL、长虹、三星共8家主流品牌电视供应商参加的座谈会上了解到,座架无一例外地成为以上企业平板电视机销售的标准配置,但在实际安装过程中,挂架却是相对主流选择。
座谈会后,中国消费者报社及天津等34家消保维权单位对消费者家庭中平板电视机安装方式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印证了供应商的判断。在本次调查收回的1343份有效问卷中,有673个消费者家庭使用挂架,占比50.11%。这些家庭对随机附带的座架,主要处理方式为“闲置”,亦有部分家庭选择作为废品“丢弃”。“闲置”也好,“丢弃”也罢,无疑都造成了浪费。以某品牌 46英寸平板电视机座架为例,主体为高强度塑材支架,约重0.75kg;支架底部加有一块厚约1.2mm的镀锌钢板,钢板连同固定螺钉共重1.25kg,整体造价在200至300元之间。作为标配部件,座架费用最终体现到电视机整体售价上,既加重了不使用座架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造成了社会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这种浪费可谓触目惊心。根据《2014年中国平板电视消费状况及2015年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平板电视销量达到4200万台,预计2015年中国平板电视市场需求将继续维持在4200万台左右。以此估算每年约有2000万个电视座架浪费,如果每个按照200元计算,浪费估值达40亿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这一条款首次从立法层面引领和推动全社会节约资源。大批量座架的闲置、丢弃,既不符合《消法》倡导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精神,也增加了不使用座架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挂架安装方式致使二次消费纠纷不断
多数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机时较少询问安装配件情况,销售人员一般也不予明示。但当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时,如果消费者选择挂架安装,则往往需要单独付费。
平板电视安装方式调查数据显示:在673个使用挂架安装的消费者家庭中,仅有107户家庭通过不同方式免费获得了挂架,占比仅为15.90%;其他566户则需另外付费购买挂架,没有得到免费挂架的被调查家庭平均需要花费175元自行购买,增加了消费者的实际支出。
安装人员通常以安全为由拒绝使用消费者自己购买的挂架产品,强制购买安装人员带来的产品,且安装人员很少主动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价格明细表、收款票据。安装环节责任不清、费用不明等,极易产生消费纠纷。《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销售人员售出平板电视时,不主动介绍配件及安装费用,安装人员强制消费者使用自带挂架,且不主动提供票据等行为,既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也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挂架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平板电视机挂架产品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厂家生产的挂架产品质量不一,价格差异悬殊。在某电商平台输入“电视挂架”搜索商品,价格最低的仅为6.5元,价格最高的则为2990元,材质可为分玻璃、塑料、不锈钢、铝合金等等。除了材质、尺寸、造型、功能等因素对价格的正常影响外,价格差异如此巨大,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质量差距?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在安装方面,平板电视机挂架式安装需要打孔使用膨胀螺钉,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家用平板电视接收机安装和维修服务技术规范》中规定,安装需“经国家和行业认定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或经企业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而现实中,平板电视机挂架生产、安装行为主体不一,厂家、卖场、维修企业均参与其中,产品和安装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平板电视机挂架产品质量、安装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亟待通用国家标准的出台,为现实或潜在可能产生的问题提供解决依据。
为此,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天津市消协以及全国33家消协组织正式向工信部、国家标准委提出消费维权建议,建议平板电视生产商免费提供座架或挂架,供消费者“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