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唐国芳 记者吴采平)日前,湖北省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成功端掉了一个传销组织,并循线查获为该传销组织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东,对其处罚1万元,这是该局首次对为传销行动提供经营场所的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今年5月,当事人李某将其位于市区的房屋出租给湖北贵远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每月收取1800元租金。
10月,樊域分局查处非法传销组织——湖北贵远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该传销组织在上述经营场所内组织人员讲课、学习,发展会员,收取订书款、订车款等。截至查获之日,共发展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老河口4个区级代理领导小组,会员500人左右,收取订书款、订车款41万元。
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房东李某是湖北贵远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九人领导小组成员、法律总监,已订购车7辆、购买工具书10本,并发展了8个会员。李某的行为构成为传销组织提供经营场所罪,樊域分局依法作出没收其违法所得5400元、罚款4600元,两项合并执行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