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珍祥)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卸载后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的正常使用,且移动智能终端中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和删除。
意见征求时间截至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