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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半数制动液未达标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1月20日,辽宁省质监局公布该省制动液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结果。共采集30批次制动液样品,经检测有15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0%。其中,运动黏度(100℃)项目11批次不合格;运动黏度(-40℃)项目9批次不合格;平衡回流沸点(ERBP)项目13批次不合格;湿平衡回流沸点(WERBP)项目12批次不合格。
  本次风险监测样品主要采集自沈阳市各大汽配城及个别汽车修配厂,同一企业、同一品牌的同一类产品不重复采样。本次采集的样品可大体反映辽宁全省刹车油产品在流通领域的基本情况。
  针对监测结果辽宁省质监局已将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有关情况,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同时,将风险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希望引起消费者重视,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国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对制动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辽宁省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制动液产品时可通过以下简单方法加以鉴别:一是看外包装。刹车油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产品外包装应有生产许可标志及编号。外观印刷不清晰,厂址、电话信息不全的,谨慎购买。二是看是否有漏液现象。刹车油极易吸湿,吸湿后影响使用效果,正规产品一般密封非常好。三是看流动性。刹车油具有油的性质,如果流动性或手感像水,为劣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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