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开展打传宣传进社区活动。
图2:▼在生活小区入口处设置打传宣传栏。
■高建辉 本报记者 聂国春
2013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通过以督查督办为抓手,使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具有特色鲜明。
层级督促成为长效机制
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市委书记亲自督办、分管市长带头督办、市打传办定期督办等形式,形成了领导带头督查督办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蚌埠市委书记亲自带队到各区进行督办,听取专题汇报,强调责任落实,强调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特别是要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出租房的管理,严防传销活动反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也经常参加打传督办,形成了领导合力。
在创建过程中,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分管秘书长亲自带队,到各县、区巡视、督查,足迹遍布各个社区和山林河坝,不仅掌握了第一手打传情况,也为各级干部做出了榜样。市打传办则坚持定期开展暗访、督查。暗访督查由市打传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随机抽取部分社区,不打招呼,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每次依法强拆涉传违章建筑时,分管秘书长和市工商质监局领导都到场督战。对涉传举报线索,市打传办均立即下发《督办函》,要求相关县区和部门限时办结、限期反馈。各县、区政府也定期开展了层级督查、暗访,形成了一级督查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良性格局。
科学查办具有鲜明特色
记者了解到,围绕创建无传销城市,蚌埠市还科学设定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及流程,形成了蚌埠特色。
首先,明确督查标准。蚌埠把打传暨创建工作列入综治考核,制定了考核标准。围绕考核标准,制定了“年度督查督办工作安排”,设计配套了“督查打分表”,将督查工作量化、精细化、规范化,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督查督办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其次,出台督查制度。蚌埠出台了《蚌埠市打击传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督查督办对象,并就督查督办工作方式、流程、职责分工等逐项做出制度性规定,形成了“政府牵头、统一组织、部门参加、常态化运行”具有蚌埠特色的督查督办工作模式。
再次,明确督查内容。蚌埠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标准》《无传销县区创建工作标准》作为督查的主要内容。在具体实践中,重点做好“三查”:“一查”动态情况,通过广泛走访居民群众,查看是否有传销活动;“二查”宣传氛围,查看基层组织创建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三查”制度落实,重点查看各社区、村创建工作“十五个一”制度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严抓落实成效显著
制度确立以后,如何督查、督查后怎么办,成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据介绍,实践中蚌埠市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表扬亮点,示范引领。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对于各县区及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市打传办积极做好收集整理、推广应用工作。例如,蚌埠市高新区科苑社区是一个“老旧”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社区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套“图表式”管理工作模式,既节省经费,又能动态反映出工作全貌,市打传办专文推广,并组织全市社区代表实地观摩学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发现问题,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打传办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行文点名通报,不留情面。2013年11月以来,市打传办对相关县、区点名通报批评41次。在一次分管市长带队暗访中,发现市内郑郢村一处房屋被屋主违法出租给传销组织使用,立即按相关程序对该村主要负责人做出停职处理。
三是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市打传办的定期督查督办结果,会在通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时,送呈蚌埠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一步引起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助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2013年11月以来,市、县(区)两级共组织督查、暗访300余次,市打传办发出“督查通报”45期。
四是目标考核,奖惩分明。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考核范围。每年年中和年末时,市打传办牵头综治、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县、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结合平时督查、暗访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于未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直接扣除该县、区年度综治相应分数。
久久为功,督查督办显成效。今年5月,蚌埠市被认定为全省首批无传销城市。面对成绩,蚌埠市打传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蚌埠市创建工作要努力做到“十个坚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属地管理不动摇;坚持刑事打击不姑息;坚持行政处罚不手软;坚持动态监管不松懈;坚持广泛宣传不停步;坚持综治考评不消减;坚持网格管理无空白;坚持集中遣返不走样;坚持社区创建不停滞;坚持督查督办不间断。通过“十个坚持”,不断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图片提供:蚌埠市工商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