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光大银行获悉,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光大银行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悉,2015年年初以来,光大银行已制定、修订了《中国光大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和文件,在全行特别是零售业务中分别针对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控体系、监督考核、信息披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报告体系等方面进行制度重检,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
光大银行消保工作负责人表示,光大银行将在各分行统一设立独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配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管理等相关职能工作人员,夯实管理基础。同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为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光大银行还将在培训指导方面做足功课,帮助员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熟悉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要求和工作流程,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 (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