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仕 本报记者 黄劼
针对餐饮行业消费乱象,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期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访调查了广州市43家餐饮店。结果发现,近两成餐饮店仍有“最低消费”,在没有包间最低消费的35家餐饮店中,近五成包间服务费价格大大高于大厅服务费。
据悉,此次调查主要以普通消费者名义、以就餐形式进行明查暗访,就酒店包间有无设置最低消费,无最低消费的包间服务费是否增加,加收包间服务费是否提前告知,外带食物加工费、开瓶费、附加费等费用收取情况等进行调查。调查走访对象主要为大中型的中式餐饮店。
此次调查走访的43家餐饮店中,仍有8家设有包间最低消费,占总数的19%。其余35家餐饮店中,有17家的包间服务费在价格上大大高于大厅服务费,占48.5%。
在关于消费者自带酒水方面,43家餐饮店中有10家需要加收开瓶费,有3家拒绝自带酒水。若消费者自带海鲜等生食,43家餐饮店均要收取加工费。
据了,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广州市消委会表示,虽然国家已明令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但广州市仍有不少酒家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或存在变相加收费用的现象。不少餐馆未落实到位,较多的酒楼即使已经取消最低消费标准这一硬性规定,但仍会采用加收服务费、茶水费等一系列附加费来变相收取消费者费用。
广州消委会负责人认为,导致以上现象的主因,一是《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只是一个基本规定,缺乏细化标准,餐饮行业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来弥补“禁止最低消费”的损失;二是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
广州市消委会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最低消费”的标准作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是否属于最低消费或允许收取的附加费,其具体标准、幅度。
同时,消费者在饭店用餐时应“多留心眼”,如有无明码标价、酒水有无附加开瓶费、海鲜有无加工费、加工费所占比例是多少。消费付款后应尽可能保留手中的证据。若发现有最低消费、高价服务费、高价茶水、高价加工费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可拨打12345电话举报或者向消委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