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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改革 创新市场监管 努力实现“十三五”市场监管良好开局


    2015年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总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在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这是顺应群众愿望和社会期盼的重要改革举措。今年10月1日这项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后,总局积极协调推进,加强政策文件宣传和业务培训,各地积极试点探索、细化配套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为各项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实作出了重大贡献。截至11月底,全国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38.7万张。
  加快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了名称登记改革试点,总局实现了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办理。推进放宽住所条件改革,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了住所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试点工作。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对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个体工商户试行简易注销程序。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改组,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快速发展。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部门、地方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总局认真梳理工商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应当执行的前置审批事项,依法公布并及时调整更新前置审批目录。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指导各地严格按照目录做好登记工作。督导各地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实现了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
  支持小微企业繁荣发展。按照初创企业活跃度稳步提高的方向,着眼于延长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初创企业提供了便利服务。积极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充分发挥在申请扶持导航等方面的功能,建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今年6月系统上线以来,累计访问量200多万次。积极参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发挥副理事长单位作用,参与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少地方工商部门牵头出台创新政策,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截至11月底,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321.5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4.1%,其中企业389.5万户,增长19%,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17万户。优化了产业结构,在新设立的企业中,第三产业占80.7%,比2014年高出2个百分点。“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为经济结构调整注入了新活力。促进了就业增长,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共吸纳就业2.76亿人,今年新增从业人员2616.5万人。世界银行《2016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189个经济体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第84位,比去年第90位上升了6位,前年排名是96位。国务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以及社会媒体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新成效
  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了监管原则,强调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构建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明确了“照”和“证”衔接过程中部门的监管职责,消除了监管的真空,避免出现监管“灰色地带”。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者禁止。
  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
今年是全面实施年报公示工作的第一年,总局把年检改年报作为监管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开展年报公示情况督查。各地深入企业、乡镇开展政策宣传和帮扶指导,组织动员市场主体按要求开展年报工作,企业年报达到了预期目标。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7.6%,2014年度为85.1%,均超过了改革前的年检率。2014年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为78.8%和76.9%。截至11月底,全国333.5万户企业公示了即时信息,共754.7万条。规范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82.9%。
  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双随机”工作的要求,今年首次推行了“双随机”工作机制,对2014年全部企业开展抽查工作。按照1%的比例,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的抽查工作,全国共抽查企业17.6万户。开展了针对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公示情况的定向检查,抽查比例为1.5%。按照3%的比例,开展了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抽查企业44万户。
  建立信用约束机制。总局扎实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设,建成全国统一的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截至11月底,全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303.6万户,其中企业274万户,占12.8%。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全国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有17个地方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工商部门累计向其他部门提供相关信息31.6亿条。积极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与37个中央部门签订了相关协议,实现了对企业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对132万名“老赖”依法进行任职限制。
  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建设和大数据运用。“全国一张网”是李克强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要求总局牵头推进的一项重大工程。总局积极加强顶层设计,拟定了“一张网”建设方案和工程可研报告,积极推进工程立项。运用工商大数据资源积极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报送市场主体分析报告,较好地服务了领导决策。
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绩
  积极配合开展《消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严隽琪、吉炳轩、张平等3名副委员长带队,我局积极配合,对天津、浙江等7省市《消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肯定各地成绩的同时,指出了还需要解决的问题。总局针对这些问题,提前启动了完善《消法》配套法规立法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消费领域执法,努力推动《消法》贯彻实施。
  推进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突出查办消费侵权案件。对一些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3·15”晚会、黄金周、双十一等曝光问题,及时发布处理意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6.1万件。
  加快12315体系建设。发挥12315品牌效应,提高群众投诉的处理效率。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维权制度,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推进12315“五进”工程,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召开全系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学习推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经验。加强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为市场监管和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了参考。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1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亿元。
  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以换届为契机,加强中消协组织机构建设,强化了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全国消协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消费维权方式,开创性地开展了公益诉讼、组织对部分旅游线路进行体验式调查、开展“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活动等,警示了违法经营者,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中央财政给予大力支持,消协履职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监管执法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竞争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在我局的建议下,竞争政策已写入中央文件,为竞争政策实施创造了条件。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出台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规定,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授权内蒙古等省(区)对烟草、电信行业涉嫌垄断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促进了行业规范和企业合规经营。围绕民生热点,加大商业秘密保护,集中整治仿冒、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开展经济检查、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8.7万件。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今年,我们坚持创新与规范并重,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初步建成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加强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系统责令整改网站1.26万个次,查处违法案件6737件,罚没款1.23亿元。全国已经建成29个省级网监平台,地市级网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加强新《广告法》宣传培训和解读,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新《广告法》贯彻落实。建成启用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加大日常监测监管力度,基本实现对31个省(区、市)、332个市、3600余家媒体的全天候监测。同时,加快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新《广告法》颁布以来,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91.4%。完善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推动广告业发展,24个广告产业发展项目获得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9670万元。
  商标注册及保护不断加强。积极推进商标审查体制改革,成立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召开中国商标金奖颁奖大会,提高商标审查和评审便利化水平,有力推进了商标品牌建设。商标审查周期控制在9个月内。今年前11个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57.6万件,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11.2万件;截至11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1810.3万件,累计注册1209万件,有效注册1019.8万件,实现“三个超千万”,是世界上商标注册数量最多的国家。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11月底,共审结商标评审案件9.3万件。
  加强重要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工作。组织开展汽车、旅游、成品油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
队伍和基础建设取得新提升
  大力加强总局自身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成立总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选强配齐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强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总局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了系统作风转变。修订并认真执行总局党组巡视工作办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成立总局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强化总局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高度重视基层建设。针对基层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局召开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举办培训班64期,培训学员6246人次,专题网络培训班10期,培训人数近9万人次。
  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立法立规,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督查、法治建设评价和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共完成了《广告法》《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
  切实强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所有市场主体信息全社会查询。截至11月底,该系统累计访问量近75亿次,增强了企业交易透明度,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稳步推进国家法人库建设,开展项目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配套项目建设。启动总局12315数据归集分析系统建设。总局政府网站连续4年位于优秀部委网站行列。
  不断扩大国际交流合作。以服务商事制度改革和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区战略为重点,开展300余项多边交流活动。累计与国外机构、国际组织签署49项合作协议,参与10个自贸区协定谈判,国际合作平台不断扩大。同时,全系统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召开了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扎实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加强对口援疆援藏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明显提升,局属报纸、期刊、网站围绕中心,加大宣传力度,较好地服务了大局。市场监管学会、广告协会以换届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学院、研究中心、中个协、商标协会、商标审协中心等单位,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为工商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明确“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具有非常关键性作用。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这是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经济社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深刻学习中央《建议》精神和部署,明确市场监管方向和任务,对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市场监管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
  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目前,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健全,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不仅影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制约着经济转型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也成为制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实现的关键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难以形成的。”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讲话中指出:要创新和加强政府管理,使市场和社会活而有序。当务之急,是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特别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工商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建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认识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做好市场秩序的“守护神”。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 树立科学的市场监管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五大发展理念是中央《建议》的精髓和主线,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我们要深入学习这一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深刻认识这一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之中,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树立科学的市场监管理念,指导市场监管实践。
  一是要激发市场活力。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是我国经济走向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场的活力,来源于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来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只有微观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整体经济才能有活力和竞争力。
  过去,我国市场经济活力不足、创新乏力,重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过多,各种不合理的行政管制过多,各种行业分割和地方保护过多。百姓投资创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高、环节多,效率低、期限长、资金成本高,制约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商事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就是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经商兴业这第一道门改起,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亿万群众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但目前大量行政审批、各种繁琐的行政管制,仍是制约市场活力的重要障碍。
  改革就是要解放生产力,释放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激发微观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这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大逻辑、大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深入探索“证照分离”,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    二是要鼓励市场创新。创新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所在,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中央《建议》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第一项就是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通过创新,才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才能适应全球激烈竞争的挑战。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进入创业创新的繁荣时期。人力资本进入收获期,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在减弱,人才红利在增强,大学生创业、海归人才创业、企业精英创业、农民工创业,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科技创新进入爆发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释放人的创造力提供了极大空间;改革红利进入释放期,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将进一步消除制约创新的制度障碍。这两年,商事制度改革中,通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商务秘书公司、电商集群注册等改革举措,促进了众创空间、创客工场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显示出改革创新的积极成效和巨大潜力。
  创新会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也要求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我们要顺应创新发展的大趋势,强化创新意识,适应创新、服务创新、引导创新。要继续改革工商管理,适应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服务企业经营模式和组织方式的创新。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破除制约创新的各种体制障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
  三是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和魅力;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安全和保障。企业要健康发展,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否则,就不能优胜劣汰,而是劣币驱逐良币。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必须做到放管结合,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
  要认识到,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不是限制经济发展,而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的目标,面临着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等一系列任务,再按传统的行政主导方式难以奏效,迫切需要净化市场环境,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今后,要强化竞争政策的重要作用,把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打击假冒伪劣,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空间。要形成僵尸企业退出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改革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充分发挥我国的市场潜力和统一大市场的优势。    四是要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千家万户百姓的利益,这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从国际经验看,保护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也是提升产业素质和产品竞争力的内在动力。
  当前,我国消费环境的改善与百姓消费能力的提高还不匹配,消费环境不理想已经成为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障碍。长期形成的重视投资者、生产者利益,而忽视消费者权益;重视提高消费能力,而忽视扩大消费意愿;重视消费硬件设施,而忽视消费软环境建设等仍较突出。特别是国内旅客出国购物的热潮,进一步凸显国内消费环境的不足。“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国从中等收入体向发达经济体迈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要改变传统观念,树立消费者优先、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要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通过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形成新动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是要提高监管效率。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大量产生,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颠覆了许多传统的产业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市场监管提出许多新要求和新挑战。再沿用传统的人盯人、普遍撒网的监管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
  从国际上看,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成为国际监管改革的普遍趋势。自从世界银行公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进行了一系列监管改革,以不断改善营商便利度。世界银行《2016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自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在189个经济体中进行了231项商业改革。近年,英国落实“良好监管原则”“挑战文牍主义”,都值得研究借鉴。
  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必须提高市场监管效率。要把推动工商市场监管的改革与创新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新方法。要强化企业信用监管,让信用创造财富。要利用大数据资源,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监管。强化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功能,发挥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同效应,发挥地方监管的重要作用。
  六是要顺应全球化趋势。今年,在中韩、中马两国领导见证下,我们与韩国、马来西亚签署了市场监管方面的合作备忘录。这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的紧密联系,国际间的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同样紧密相联,这是世界经济交流协作的重要保障。同时,即使是国内市场规则,同样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去年,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商业环境调查报告,标题是《在竞争及政策不确定性加剧的环境中持续增长》,既显示出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较快增长,又显示出对竞争环境和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最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比如市场准入、监管的一致性、规范电子商务、提高透明度等,很多都是市场监管问题。
  今后,要按照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水平。要从长远战略需求出发,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要用国际视野,审视市场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监管执法效应。要加强前瞻性探索,注重探索和推广自贸区商事制度改革实践经验。要强化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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