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洪涛
元旦前夕,在吉林省乾安县民政局办公室内,面对工作人员递上的查档结果,49岁的崔凤辉心情郁闷。原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不仅成了低保户,还办了一个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领了3个月的低保金。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存折里的低保金被人取空后,没有办理销户,如今欠下了管理费,让他在银行有了不良记录。
申请低保未获批准
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崔凤辉是乾安县水字镇油库的一名下岗职工,2007年至2008年,因腰肩盘凸出等疾病两次瘫痪,他与妻子离婚后和15岁的女儿相依为命,因为没有住房和经济来源,寄住在年迈的父母家。2009年春,他向居住辖区的丹青社区申请低保,并递交了低保审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崔凤辉坦言,当初之所以申办低保,主要是想申请一套廉租房,因为父母家的住房面积太小,根本就住不下。自从申请低保的材料递交后,崔凤辉时常向社区打听审批进展情况。令他失望的是,社区人员告知,他的低保申请没有被批准,具体原因不清楚。此后的几年里,崔凤辉多次向社区申请低保,但都没有获得批准。同样,工作人员不告知具体原因。
2015年6月,崔凤辉将户口迁到了松原市宁江区,并再次申请低保,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录入信息时,发现无法录入。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崔凤辉在乾安县民政局有低保记录,早在2009年,他就被批准成为低保户了,不仅如此,还领取了2009年10月、11月、12月共计3个月的低保金。由于低保系统全省联网,出现了重复审批这一状况,崔凤辉的低保审批被迫停止。
莫名其妙“被低保”
为了弄清自己“被低保”的真相,崔凤辉找到当初自己申请低保的丹青社区。工作人员称社区不知情,建议他到民政局低保中心咨询。乾安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查询后告诉崔凤辉,他确实在2009年被确定为低保户,也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存折,后来因故取消了他的低保。崔凤辉当即提出心中的疑问:低保通过审批为何没有告知本人,取消低保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该负责人没有回应。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乾安县民政局。该局副局长张永明表示,2009年9月,乾安县民政局确实批准了崔凤辉的低保申请,但事隔几个月后取消了其低保资格,不仅仅是崔凤辉一个人,同时取消的还有200多户。记者询问原因,张永明说:“当时,乾安镇一共报上来200多户,审批通过了,也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存折,但是后来,局里主要领导认为这批低保户审批不严,递交上来的材料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因此,取消了低保资格。”记者询问这批低保户的审批材料存在哪些问题,张永明没有正面回答。
记者采访时,崔凤辉也来到了乾安县民政局。崔凤辉出示了其在邮政储蓄银行打印的《账户交易明细》:开户日期为2009年9月26日,取款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取款金额为1215.90元,账户余额为0.00元。
低保金去哪儿了
据崔凤辉介绍,他到邮政储蓄银行查询时,发现存折的账户还在,并没有销户,而且每年还扣缴10元钱的管理费,现在已经欠费了。采访中,崔凤辉对民政局批准、取消他的低保资格提出了质疑,同时,认为低保金进入了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账户,民政部门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取款涉嫌侵权。
民政局工作人员查阅了低保档案,告知崔凤辉,取款人为县民政局,这笔低保金划扣回了低保资金账户。
弄清事情真相后,崔凤辉很气愤,他对记者说:“这么多年来,我一次次地奔波在社区和民政局之间,每次申报都是不合格,没有人告知我已经审批通过成了低保户了,也没有人告知低保取消。低保金是国家为了帮助低保家庭渡过生活难关的救助资金,这些钱在银行空置了3个月,造成了一定的浪费和损失。另外,这些钱是否真的划扣回了低保资金账户?”
1月4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宗守运表示,作为一名生活贫困者,崔凤辉拥有依法申请低保的权利。同时,其具有知情权,低保中心批准或取消其享受的低保资格,都应该明确告知。
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宫宇认为,乾安县民政局没有尽到行政告知义务,涉嫌违法。低保金汇入个人账户后,就成为了个人财产,民政部门认为此笔低保金的发放有问题或者存在过错,可以向崔凤辉进行追缴。如果其拒绝返还,民政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民政部门涉嫌违法并侵权,崔凤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