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部署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图2:在人流聚集的商业场所设立打传宣传咨询台。
■董青松 本报记者 聂国春
2014年初,江西省共青城市被列为该省十大创建无传销城市试点单位之一。两年来,共青城市工商局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工作,在全市社区建立起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信息收集、上下联动、监管打击、责任追究的综合管理机制,坚决有效防范各类传销活动,确保实现长效监管。
记者日前了解到,截至目前,共青城市在该市14个社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其中命名表彰的“无传销社区”达12个。谈及创建“无传销社区”的工作经验,共青城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从基层做起,从基础工作抓起,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抵制传销的能力。
夯实基础 构筑监管体系
据共青城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该局非常重视做好基础工作。
首先,要求各单位将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市工商局要求各基层分局全面建立健全传销举报、日常巡查、综合执法、应急处置、有奖举报等一系列制度,局党组每月要听取基层分局的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切实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紧张等问题。同时,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打击不力、辖区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活动中的过错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逐级实施责任追究;年终,市局还对各单位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其次,充分发挥基层分局的作用。基层分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与管段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与辖区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联系制度,明确具体联络人,扎实构建“无传销社区”防范网络。
再次,加强协作配合。市工商局业务科负责全市打击传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基层分局具体负责查处本辖区的传销活动,重、特大案(事)件要迅速上报市局;各科室、分局由区局统一调动,全力配合打击传销工作。同时,业务科还主动与公安、民政、劳动、教育、银监等部门建立实质性的打击传销联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传销活动的动向进行分析,研究打击策略;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重点案件协同办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加大巡查 强化日常监管
共青城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发动基层各方力量参与打击传销活动,该局制作了打击传销联系卡,将打击传销内容、联系(举报)方式、联系人等内容在联系卡上进行公布,将联系卡发放至各12315维权联络站、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处,发动全社会力量,畅通举报渠道,构建全方位社会监督网络。
同时,该局要求各基层分局按照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摸排疏理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端窝打点相结合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本辖区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的巡查力度,每周巡查不得少于2次,并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现查禁传销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市场。
为了加强对宾馆、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监管,该局与业主签订《打击传销责任书》、进行宣传教育,做好对辖区宾馆、饭店、出租屋等传销人员聚集、培训、居住场所的清查和监管;定期召开业主会议,检查《打击传销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切实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土壤。
加强宣传 构建信息平台
增强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是创建“无传销城市”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据共青城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定期利用新闻媒体、红盾信息网、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增强群众对传销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并对查处的传销案件予以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
加强信息收集、通报工作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该局充分利用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平台作用,加强对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的信息收集、举报分流工作。各基层分局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提高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该局还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各基层分局每月以简报、快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当地政府汇报打击传销有关情况,并抄报区局,重要信息随时上报;区局对一些涉及区域广、社会影响大的传销行为,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实现联合行动、协同作战;要求各中心所、经检队查办传销案件务必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查办结果,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共青城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市创建“无传销社区”的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力争用3年的时间实现“无传销城市”的创建目标。
(本文图片由共青城市工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