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24款羽绒服比较试验结果,标称品牌为“無印良品”“安奈儿”各一款样品未达标。
本次比较试验样本由重庆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分别在重庆江北茂业百货、江北大融城购物广场、北城天街、重百江北商场、观音桥娃娃国婴童用品商场以及专卖店等处购买。样本都是目前重庆市场上销售知名度较高、销售量较大的品牌,涵盖了快时尚类、运动及户外类、中高端男、女时装类、儿童及专卖类等。单件售价最低198元,最高985元。样本产地大部分集中在沿海的江浙、上海、福建、广东等地区。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远东正大检验(重庆)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要求,对样本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进行测试。
24款样本中,经检验有2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标称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奈儿品牌带帽短款薄羽绒服的羽绒清洁度不符合标准要求,该产品的羽绒清洁度实测为325mm,低于标准中清洁度≥450mm的规定;标称嘉兴市诚浩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無印良品便携式夹克充绒量不符合要求,该产品标称充绒量为60克,实测只有53克,低于标准中充绒量≥-5%的规定。
据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介绍,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按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商品应标注制造者名称、厂名、厂址、产品中文名称,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符号、产品编号、质量等级、中文标识、安全技术类别等内容。本次比较试验中,只有标称生产商为嘉兴市诚浩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無印良品便携式夹克,存在原料成分及含量明示与实测不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