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与黑龙江省电视台法制频道合办的《消费·维权》专题栏目,全年播出29期。
●参加《行风热线·政策解读》《行风热线·行业风采》《行风热线·消费者咨询与投诉》和《行风热线·回音壁》节目。
●10月23日,分别与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签订《黑龙江、香港两地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合作协议》和《关于加强黑龙江、澳门两地消费维权协议》。
●与黑龙江省工商局联合制订了《金银珠宝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与黑龙江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与哈尔滨市工商局、市消协和《生活报》联手,开展对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的潜规则说“不”的活动。
●与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联合开展“为消费者免费检测金银珠宝饰品——拒绝假冒伪劣”活动。
●开展纸杯、内墙乳胶漆比较试验。
2011年
●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与黑龙江省电视台法制频道合办的《消费·维权》专题栏目,全年播出32期。
●参加《行风热线·政策解读》《行风热线·行业风采》《行风热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和《行风热线·回音壁》节目。
●与香港消费者组织签署了《黑龙江、香港消费者组织消费引导消费教育工作合作协议》。
●确定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 “与全省消协紧密合作的金银珠宝饰品质量鉴定中心”。
●针对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和消协观点。
2012年
●与黑龙江省电视台合办的《消费·维权》栏目全年共播出24期。
●参加《行风热线·政策解读》《行风热线·行业风采》《行风热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和《行风热线·回音壁》节目。
●开展旅游市场服务状况消费者调查,召开旅游市场服务状况消费者评议会。
●与黑龙江报业集团联合举办了2011年冰城市民品牌消费调查活动。
●对苹果公司某些产品实行所谓“更换式维修”,以及汽车制造行业把汽车轮胎“三包”期缩水为几个月或几千公里的霸王规定,先后进行了公开点评。
2013年
●1月28日,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省消协秘书长刘爱芝向黑龙江省人大提交了《关于完善价格法制体系,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公平交易》的建议。
●元旦至春节期间,对哈尔滨市餐饮企业不公平交易行为通过实地暗访和问卷调查形式进行了深度调查。
●在黑龙江省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14个地市对口部门 “下评上”评比,取得了对口部门全票满分的好成绩。
●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理事大会。
2014年
●制定下发《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制定《自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黑龙江省3·15志愿者规范》。
●组织地市消协秘书长开展商品服务监督业务培训。
●组织地市消协投诉部长开展投诉业务培训。
●开展“百日维权”暨宣传新《消法》活动。
●2月2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3月12日,开通了手机微信公众平台。
●联合黑龙江各地市消协对全省汽车4S店的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评议。
●7月至9月,对全省机动车保险企业的服务状况开展消费者调查评议。
●10月23日,投诉咨询信息录入工作获中国消费者协会“2013年度全国消协投诉与咨询信息化建设工作一等奖”。
2015年
●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制定《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管理。
●制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规范监督员队伍建设。
●制定《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实施规范》。
●1月,组织人员深入雪乡调查旅游消费市场状况。
●2月16日,与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对省内通信运营商服务状况进行检查。
●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服务状况调查评议活动。
●与黑龙江省广播电台合作开通《消费专题》专栏。
●3月10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联合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与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合作,免费为消费者进行珠宝检测,全年共为消费者检测珠宝饰品400多件。
●与黑龙江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文明餐桌“三进三创”活动。
●参与《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修订、起草,2015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该《条例》,2016年3月15日施行。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综合部部长赵晓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