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表彰“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等社会力量
■本报记者 郑铁峰
从“3·15志愿者”“消费维权监督员”到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的建立和推广,近年来浙江省消费维权社会化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运作机制日趋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消费维权领域最具社会化特色的“浙江模式”,其特点是深化枫桥经验,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广大消费者群体建立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充分依靠群众实施群众监督、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广大消费维权义工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
目前,浙江省共建立了240支消费维权义工品牌队伍,招募注册义工8783名,形成专家义工与普通义工互为补充的消费维权队伍。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消费维权窗口22209个,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29924名,消费维权网络遍布全省城乡。2015年全省开展消费教育活动3154次,参与消费调查、消费体验1886次,开展商品价格比对593次,配合相关部门专项检查4384次,开展合同点评351次,参与调解纠纷5392次,无偿提供法律援助1175次,为净化消费市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更好地展示浙江省消费维权义工之美、精神之美,广泛宣传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和消费维权义工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的社会影响力,今年年初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最美消费维权义工”评选活动。
3月15日,在浙江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兰花热线”消费维权义工队等5家“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徐霄燕等10名“最美消费维权义工”受表彰;乌镇、河坊街、天一商圈被授予“浙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称号;万事利等6家单位被授予全省首批“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据介绍,获奖组织和义工是经系统推荐和媒体海选,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意见后脱颖而出的。此外,为激励更多的消费者加入到义工队伍中来,由浙江省保险协会投保、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为十位“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提供意外保险(意外医疗险、交通意外险、意外事故及意外残疾险),每位总保额111万元,为他们的义举点赞。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充分发挥消保委作为社会组织的优势作用,加强与委员单位的信息互通和合作,进一步壮大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实现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的维权格局。
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在会上表示,广大消费者作为消费权益的直接相关人,要进一步增强维权自觉性,主动投身消费维权事业。希望今后有更多的消费者加入义工队伍,彰显消费维权公益能量,打响消费维权义工浙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