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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费者协会——
保险造福于民 购买注意风险
作者:朱海


  本报南昌讯(记者朱海)3·15期间,江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和申请保险理赔时,应当了解保险政策,看清合同内容,合理选择产品,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有讲究
  一、认清资质。购买保险选择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合法机构。
  二、合理选购。购买保险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不清楚的地方应立即提出。产品选择要切合自身实际及承受能力,科学合理,量力而行。
  三、如实填单。购买保险时认真如实填写投保单,准确、完整地记载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详细家庭住址、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在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上亲笔签名。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投、被保险人的问题,应当如实回答;对保险公司进行的电话回访,积极配合,认真回答。
  四、退保条款。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在收到保单并签收之日起有10个自然日的犹豫期;通过商业银行购买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有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无条件无费用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单,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退还全部保费(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若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只能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理赔重维权
  一、及时报案。所有的保险索赔都是具有一定期限的,因此投保人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在第一时间报案,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二、提供材料。投保人要想顺利获得保险赔付,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并带上当初的投保单等相关证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鉴于保险种类不同,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也不一样,故应在索赔前电话咨询保险公司。
  三、注意时效。《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理赔期限和时间有要求,如果保险公司超出时效或故意拖延时间,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谨防诈骗。近期有保险公司的客户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以赔款存在问题需要核实等理由要求客户进行银行账户操作,从而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此类涉嫌电信诈骗的问题,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对于任何要求到某个地方领取赔款或去银行ATM机转账操作的,切记不要理会。如需要查询理赔进度及赔款事宜,应到投保公司相关网站或者直接拨打报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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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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