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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工商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作者:于存启 尹训银


    ■于存启 本报记者 尹训银
  山东省济宁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工业经济实力不强、产业结构偏重、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在此背景下,济宁市工商局作为市场的服务监管部门,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作为,扎实履职,争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商事制度改革对“放、管、服”的要求更高。今年以来,济宁市工商局着眼于激发市场活力、催生更多的市场主体,不断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纳入到各县市区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指标,形成各级政府主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济宁市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马平昌要求工商部门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抓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济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积极筹备召开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大会,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了全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为生产出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持续整合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的基础上,放宽中小微企业注册条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放开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坚持非禁即入,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放宽登记条件,放开经营范围,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行“品牌强市”战略
  在扎实推进“品牌济宁”创建活动中,济宁市工商局认真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商标注册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确定多家企业作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对象进行帮扶指导。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培育新媒体广告产业园区和“淘宝村”等新型广告产业园区,促进广告企业做大做强。同时,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促进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意见》,引导帮助企业运用股权、动产、商标权等进行融资贷款,开辟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的宽广途径,积极做好《济宁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报道、跟踪报道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发挥商标专用权的品牌效应。
  充分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品牌价值和信用资源优势,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在原规定抵押率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贷款幅度,增加抵押率,并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给予贷款适当利率优惠,在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同时,也推动了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针对商品质量问题多、售后服务差、欺诈行为不断等问题,济宁市工商局切实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守住民生底线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严厉查处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侵权行为,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加强12315纵向一体化建设,完善了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机制,强化互联网和移动互联受理渠道建设,充实了基层消费维权力量,大力推进“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在全市聘任了首批117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在大型流通企业设立了49家“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更加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强化消费警示,每月开展1次消费警示发布活动,在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设了《红盾维权之窗》专栏,重点解决消费者的思想认识问题、消费认识误区问题,让老百姓认清不法商家设下的消费陷阱。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打击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靠政府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保健产品、药品、医疗器械、金融保险等行业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曝光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下大气力解决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顽症。
  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同时,积极推行无条件退货、先行赔付、快速维权等制度,加速释放群众消费需求,扩大全民消费规模,使消费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占比逐渐提升,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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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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