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开发商收款后开具的白条。
图二:2015年10月,别墅还是建筑工地。
■本报记者 李洪涛
4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苏先生躺在床上嗓音沙哑,心力憔悴。因为他提供的购房信息,不仅让自己被套牢了100万元,也让朋友祖女士在支付开发商2493万元之后,没能如期拿到所购别墅的钥匙,如今手握一纸白条收据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据悉,他们决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起诉开发商欺诈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索要3倍赔偿,总额高达7779万元。
买别墅得白条收据
据苏先生介绍,2015年2月,他到海南省三亚市旅游,看到一则三亚市吉阳镇荔枝沟社区半岭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售楼广告,称该度假区是三亚海韵集团开发的大型资源性地产项目,是海南省首个5A级养老度假示范区。苏先生立即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想在三亚买房的祖女士。随后,两人前往度假区了解别墅项目情况。负责接待他们的销售总监蔡女士称,该项目五证齐全,2015年年底交工。苏先生和祖女士提出查看五证,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5年2月28日,苏先生和祖女士各交了100万元诚意金,在半岭温泉旅游度假区购买别墅。因为没有看到该项目的五证及相关手续,苏先生感到不踏实,没有继续交钱购买别墅。祖女士对开发商深信不疑,在3月3日交齐了全款2338万元,购买了半岭温泉·玺院8027号别墅(建筑面积219.16平方米),并于3月10日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16年1月1日前交房。3月3日,祖女士又以155万元买下了半岭温泉·云山印象4栋801号公寓(建筑面积109.76平方米),合同中约定2016年6月1日交房。两处房产共计2493万元。
交款后,苏先生和祖女士都没有拿到正规的发票,开发商开具的是白条收据。在苏先生和祖女士出具的白条收据上,记者看到收款单位为三亚沈煤森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房日没拿到钥匙
苏先生告诉记者,交诚意金前,他曾要求该项目的销售人员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销售人员只提供了一个复印件,他当即提出质疑,但销售人员始终没能提供。
“我当时也有点担心,可没想到会真拿不到钥匙!”3月29日,祖女士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交款后,她多次找到销售总监蔡女士要求其提供别墅的相关手续,但一直未能如愿。后来,蔡女士告诉祖女士该项目还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办法,2493万元已经交了,祖女士只好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出卖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论买受人是否解除合同,出卖人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苏先生和祖女士表示,交钱后,当他们得知开发商的别墅项目没有手续时,心里便开始后悔了,多次与销售方沟通希望退款,都遭到拒绝。祖女士和苏先生想,既然退款不行,那就等着按期完工,按照合同交房吧。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发展。今年1月1日,到了半岭温泉·玺院8027号别墅的交房日期。苏先生和祖女士赶到三亚,发现购买的别墅还是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工地,水、电未通,开发商根本无法交房。
换房被要求补差价
据祖女士介绍,她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在无法交房的情况下再次提出退款要求。开发商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说法。2015年5月、6月、8月、9月,苏先生和祖女士先后4次赴三亚找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但毫无进展。
今年2月,经多次沟通,开发商同意协商换房,把半岭温泉·玺院的一幢样板间别墅,以同样的价格卖给祖女士。尽管样板间的面积比自己所购别墅的面积小了30平方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祖女士还是同意了。没想到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突然变卦,称样板间别墅的价格涨了,总价为2600多万元,祖女士必须补交差价款300多万元。祖女士拒绝了开发商的要求,换房没有成功。
据了解,半岭温泉·玺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在2015年12月底办理下来的。4月6日,记者就此事与三亚半岭温泉旅游度假区半岭温泉·玺院销售总监蔡女士取得联系。手机拨通后,蔡女士没有接听。记者电话采访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管理科朱科长,对方以宣传部门要求统一发布有关信息为由拒绝了采访。
苏先生和祖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款并3倍赔偿。《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
●观点声音
可要求“退一赔三”
吉林帮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晶波律师表示,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期房而且宣传五证俱全,构成了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另外,开发商收款后开具的是白条收据,苏先生和祖女士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李洪涛)
(本文图片由购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