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首发A级通缉令,在为其点赞的同时,更要呼吁其他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都拿出更坚决的态度、更强大的力度,全方位、全链条对电信网络诈骗施压。让电信网络诈骗成为“过街老鼠”,人人争打,才能釜底抽薪,治标治本。■张涨
近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首次公开通缉十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提供有关线索,同时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猜猜我是谁”到“我是你领导”,从“航班信息变更”到“银行卡透支”,公众对于电信诈骗不断翻新的招数深恶痛绝。除了常被垃圾短信、诈骗信息骚扰外,一不留神就可能踏入骗子精心编制的陷阱。公安部统计显示,近十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共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个案被骗最高金额接近4000万元,让人咋舌。此次公安部通过发布A级通缉令的形式,通缉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充分说明了国家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的态度和力度。
首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职能部门决不可缺位。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众,唯有公安机关、工信部门等机构及时出手,方能为百姓铸就防骗“防火墙”。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早已“升级换代”,伪基站、手机病毒等成为新型犯罪手段。近日央视报道发现,一些不法卖家采用这些方法只需5分钟就能盗得上千条银行卡信息,不仅卡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一应俱全,甚至还知晓其取款密码,信息泄露之严重远超想象。可见,伪基站、黑wifi、手机木马等高科技犯罪手段的应用,比传统的“内鬼泄露”更加可怕。因此,相关部门针对这些新手段,也要及时为防骗“防火墙”打补丁、早升级。
其次,通信运营商、银行等第三方也要负起责来。举例而言,大部分电话、短信诈骗都有一个共同点,通过伪装成银行或亲朋好友等正规号码来实施诈骗。通讯运营商发挥过滤作用,屏蔽改号行为,不仅是公众的呼声,更是自身责任:2014年深圳一市民被骗44万元后,以运营商收取来电显示费却不能提供准确信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运营商承担20%的责任,赔偿8.8万元。而银行系统也不能置身事外,诈骗分子为了快速提取赃款,往往会大量开设账户。银监会已发文规定,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落实好相关规定,对异常账户加强甄别,方能切断诈骗者的“财路”。
再次,公众提升防骗意识,对汇款、转账等信息多留个心眼,不要轻信中奖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也须时刻牢记。虽说骗子的手段越来越多,但万变不离其宗,要么诱导输入身份证号、取款密码等关键信息,要么诱使手机、网络用户点击链接、下载木马病毒等。对这些行为多一些谨慎,就能少给骗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很多老套的诈骗方式如“重金求子”等,仍然有大量受骗者。可见,加强相关防骗案例宣传,尤其要针对容易成为诈骗对象的中老年人、农村地区等形成无死角的防骗宣传全覆盖。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必须采取联防联治、跨部门合作的方式。公安部门对相关犯罪在逃人员首发A级通缉令,在为其点赞的同时,更要呼吁其他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都拿出更坚决的态度、更强大的力度,全方位、全链条对电信网络诈骗施压。让电信网络诈骗成为“过街老鼠”,不仅要体现在态度上的“人人喊打”,更要落实在行动中的“人人争打”,才能釜底抽薪,治标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