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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
逛家具展销会 购物要签合同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年来,上海市家具消费市场一直热度不减,而各种以销售家具、家居建材为主的家具展销会更是人气爆棚。针对家具展销会多用低于一般商场的优惠价格吸引消费者,而普遍存在材质名不副实、夸大宣传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状况,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家具展销会选购商品时务必签订合同,购买实木家具切勿贪图便宜,莫轻信商家广告宣传。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家具时要与商家签订《上海家具买卖合同》或《上海家具订做合同》,注明家具品名、型号、材质、件数、交货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考虑到家具展销会的短期特点,合同订立后,建议加盖展销会主办单位公章。无法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订货单或发票上标明家具的品名、型号及主辅材料等信息。
  对于展销会上的“团购价”“市场价”“展销价”“惊爆价”等夺人眼球的价格宣传,消费者也应保持理性。实木家具按制作材质的不同,价格差异较大,消费者若一味贪图低价,很容易买到质价不符的商品。如果标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其材质很可能是商家用低档木材冒充高档木材,甚至是用贴皮家具冒充实木家具。
  一些展销会上,商家对商品的宣传可谓五花八门,有的以“零甲醛”“零污染”等宣传用语作为卖点,有的以“质量环保”等非国家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铜牌、奖状来吸引消费者。对此,消费者在选购时也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夸大和不实的宣传切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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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比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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