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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上网套餐为何突然变脸
作者:刘铭


    ■本报记者 刘铭
  “4G流量每秒只有30KB!”“说好的500元封顶,为什么突然不承认了?”日前,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反映,此前一直正常使用成都电信多年前推出的普华套餐号卡,最近突然被电信公司单方面限速、限量,20G自动断网,不承认套餐优惠,而电信方面的回复却自相矛盾。
优惠套餐变卦
  据成都邛崃黄先生等多名用户介绍,普华套餐是2009年左右成都电信公司为了促销,与成都双流一家名为普华的饲料公司合作推出的一款优惠套餐。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找到一份2009年3月7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登记单》显示,普华套餐全称为“普华省内挂跨越总机套餐”,规定手机上网“500元封顶消费,超出部分不再计费”;“用户从开卡后第13个月起,每个月按实际话费的50%在当月直接优惠”……该《用户登记单》上无有效期,没有禁止转让、限量等限制。“20G断网”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正因为这个套餐优惠,所以市场上价格炒得很高,好多人都是在网上花1万多元钱买的,现在淘宝网上还有卖,售价最高达1.5万元。”甘肃庆阳的党先生说,2012年他花了600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张号卡,在电信营业厅过了户,一直正常使用,2014年开通了4G网络。但好景不长,优惠套餐突然变脸。“去年11月份,电信方面限量20G,经投诉后取消,接着又限速,上网速度最低每秒3kb,无法正常使用。”
  对于用户有关断网及网速慢的投诉,电信公司的回复自相矛盾。党先生等多位用户向《中国消费者报》投诉后,成都电信回复称“数据和网络都是正常的”“该号码网络正常,可正常使用”等。
  一位普华卡用户拨打中国电信官方客服电话10000号查询流量异常,客服承认“网速不达标,上网确实有问题”,并说“跟那个套餐有关系,针对某一些套餐的同一批用户,有速度慢的问题。我们发了通告,遇到此类用户,都会反映到相应的工作室去处理。”据客服透露,这种情况主要涉及两大类套餐的用户,一类是普华,另一类是政企套餐。
500元封顶失效
“数据业务500元封顶”无效,是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普华套餐卡用户反映,多数人都是买二手卡过户的,拿不出入网协议,目前“500元封顶”的优惠不被电信方面承认。
  针对此问题,用户唐先生向工信部投诉。四川电信工作人员解释称“根据系统查询到的资料,你的号码是标准资费,并没有500元封顶这个约定。按照标准资费收取,应该是每兆流量按0.30元计费,但是现在无论用多少流量,系统都只收取500元费用。一月份使用流量是178.737G,正常收费应该是54905元,但是系统只收取了500元。你说之前都是500元封顶,建议提供购买渠道和购买协议,如果协议中确实是500元封顶,肯定会按月履行。”
  为何以前一直按“500元封顶”收费?该工作人员回答:“当然,一月份实际消费5万多元的问题,电信就不再追究了。”
  “现在连补卡也不行了。”5月13日,黄先生对记者说,他的普华号码是当初“买饲料送号码送手机存话费”活动时送的,十多天前手机丢了想补卡,多次打给电信营业厅,对方都说不受理。
  5月18日,成都电信回复《中国消费者报》表示,“我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普华套餐资费是标准资费”;针对用户反映的20G暂停上网服务问题,“我公司是严格按照川资备1217号文件执行,用户上网流量达到20G会暂停上网服务,但是用户可致电10000号或发送403681到10001号重新开通上网服务,开通以后按照套餐资费收取费用。我们系统之前不具备这个能力,没办法20G暂停服务。现在系统已经具备这个能力了,所以要行使应有的权利。”
  回复还称:“普华卡过户问题。普华套餐用户需向普华公司提供书面申请,由普华公司经办人向电信客户经理提交业务办理需求,提供加盖普华公司公章和签字的书面申请及机主身份证件(过户需提供新老用户证件),客户经理核实无问题发起业务办理需求。”
  “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改名。我因为找不到当初的入网协议,丢卡后为了补卡,找过这家公司开证明,但对方表示不管了。”黄先生无奈地说。
电信公司涉嫌违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来自广东、浙江、甘肃、山东等地的近200位普华套餐用户集体维权,并建立了维权QQ群。不少用户向工信部投诉,一些用户向法院起诉。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新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电信卡转让并且已在电信营业厅办理过户,说明双方当事人已经同意将一方当事人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通过办理过户手续,电信公司已与电信卡受让方达成新的协议,也即电信公司已与受让电信卡的用户达成了继续按电信卡开卡协议中的内容履行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张建新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电信条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方一旦达成合意形成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就应当全面如实地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即用户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电信公司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任何一方擅自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电信公司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强制当事人按照新的资费缴费。根据《消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电信方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未经当事人同意单方面限速限量,侵犯了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服务的合法权益,电信方应该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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