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等4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了解到,上述4项标准是根据我国国情,参考《玩具安全》国际标准(ISO8124),借鉴欧盟相关指令和标准,修订《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03)而成。
与GB6675-2003标准相比,该4项标准有三大特点:
一是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二是更加严格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
三是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与欧盟相同。
该4项标准的发布将对玩具安全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据悉,2016年1月1日前已按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17年6月30日。
(李洪涛)